东莞市心光研磨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自主验收资料公示
东莞市心光研磨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自主验收资料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迁改建))
地点: (略) 桥头镇桥头桥东路南四街2号3号楼7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迁改建))
地点: (略) 桥头镇桥头桥东路南四街2号3号楼7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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