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湖南)再生燃油股份有限公司170000t/a废油再生基础油迁建(二期)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远大(湖南)再生燃油股份有限公司170000t/a废油再生基础油迁建(二期)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远大(湖南) (略) *t/a废油再生基础油迁建(二期)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远大(湖南) (略) *t/a废油再生基础油迁建(二期)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湘阴县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远大(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2011年远大(湖南) (略) 年产17万吨再生油脂项目 (略) 环境保护厅批复(湘环评〔2011〕308号),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湘阴县洋沙湖大道以北的洋沙湖厂区;为解决自身产生的油泥处置问题, (略) 实施1万吨/年油泥类固体废物处置技改工程,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岳环评〔2015〕83号)。此后,根据地方政府关于“退二进三”的产业布局战略,你公司洋沙湖厂区逐步实施搬迁,其中一期工程“远大(湖南) (略) 60000吨/年废油再生基础油项目”建设地点变更的环评于2018年10月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岳环评〔2018〕108号),建设地点位于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顺天大道厂区,建设内容包含5万吨/年废油(HW08)和1万吨/年废乳化液(HW09)的综合利用;本次迁建(二期)项目拟在顺天大道厂区新建设9万吨/年废油(HW08)、2万吨/年油泥(HW08,含自产油泥0.2万吨/年)、0.8万吨/年废机油格(HW49)、0.2万吨/年机油壶(HW08)综合利用项目,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部分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废水处理、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依托顺天厂区现有设施;顺天大道厂区现有加热炉、导热油炉和锅炉使用的燃料由燃油变更为燃气;现有60000吨/年废油再生基础油项目使用的萃取剂由“二*基*酰胺”变更为“*基吡咯烷酮”。本次迁建(二期)建设完成后,叠加已建的60000吨/年废油再生基础油项目,远大顺天大道厂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总规模为18万吨/年,其中废矿物油(HW08)14万吨/ (略) 转移,综合利用油泥2万吨/年(HW08,含自产油泥0.2万吨/年)、废乳化液(HW09)1万吨/年、废机油格(HW49)0.8万吨/年、机油壶(HW08)0.2万吨/年, (略) 内。远大公司承诺在2023年5月底前对洋沙湖厂区项目予以关停退出、拆除相关生产装置,并按照规范要求对洋沙湖厂区开展场地调查。 本次迁建(二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未批先建行为,2022年10月, (略) 生态环境局对相关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出具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岳环不罚决字〔2022〕6号)。 根据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分析 (略) 生态环境局的预审意见,拟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选址要求。在建设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服务范围进行建设、运营,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拟同意项目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做好工程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现有厂区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实验室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送现有工程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湘江。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白土精制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器+TO焚烧炉+碱液喷淋”处理,油泥热解废气、油泥热解废渣破碎废气和废机油格生产线干化炉废气采取“碱液喷淋”处理后达《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排放限值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滤机吹扫废气采取“二级水喷淋+除雾+UV光解+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排放限值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废机油格、废机油壶去残废气和油泥暂存、分拣及油泥生产线生产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经收集采取“碱液喷淋+除雾+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排放限值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储罐区和装卸区废气经收集采取“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排放限值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加热炉采用清洁能源,达《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排放标准限值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采取“二级水喷淋+除雾+UV光解+活性炭+碱液喷淋塔”处理后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 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落实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措施。 (四)规范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 (五)加强噪声控制管理。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合理设置土壤监测点。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收集系统,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严格落实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八)远大(湖南) (略) 作为洋沙湖厂区场地责任主体单位,负责洋沙湖厂区场地的环境调查评估工作,若经场地环境调查评估认定为污染场地,还应开展场地治理修复工作,并确保现有场地不遗留环境问题。 (九)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1.2吨/年,氨氮0.2吨/年,二氧化硫3.0吨/年,氮氧化物6.5吨/年,挥发性有机物9.5吨/年。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消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有关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应督促《关于远大(湖南) (略) *t/a废油再生基础油迁建(二期)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主要污染物削减方案》的落实,并确保纳入该替代削减方案的相关项目的排污权按期予以核减。 (十)项目 (略) 最新的危废管理政策,作为项目原料的危险废物,其代码种类和具体种类危废的量,以危废经营许可核准的信息为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1年11月15日,在岳阳生活网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2年2月16日,在岳阳红网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2年2月21日和23日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3年2月3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厅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削减方案:关于远大(湖南) (略) *t_a废油再生基础油迁建(二期)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主要污染物削减方案(1)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远大(湖南) (略) *t/a废油再生基础油迁建(二期)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远大(湖南) (略) *t/a废油再生基础油迁建(二期)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湘阴县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远大(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2011年远大(湖南) (略) 年产17万吨再生油脂项目 (略) 环境保护厅批复(湘环评〔2011〕308号),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湘阴县洋沙湖大道以北的洋沙湖厂区;为解决自身产生的油泥处置问题, (略) 实施1万吨/年油泥类固体废物处置技改工程,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岳环评〔2015〕83号)。此后,根据地方政府关于“退二进三”的产业布局战略,你公司洋沙湖厂区逐步实施搬迁,其中一期工程“远大(湖南) (略) 60000吨/年废油再生基础油项目”建设地点变更的环评于2018年10月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岳环评〔2018〕108号),建设地点位于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顺天大道厂区,建设内容包含5万吨/年废油(HW08)和1万吨/年废乳化液(HW09)的综合利用;本次迁建(二期)项目拟在顺天大道厂区新建设9万吨/年废油(HW08)、2万吨/年油泥(HW08,含自产油泥0.2万吨/年)、0.8万吨/年废机油格(HW49)、0.2万吨/年机油壶(HW08)综合利用项目,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部分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废水处理、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依托顺天厂区现有设施;顺天大道厂区现有加热炉、导热油炉和锅炉使用的燃料由燃油变更为燃气;现有60000吨/年废油再生基础油项目使用的萃取剂由“二*基*酰胺”变更为“*基吡咯烷酮”。本次迁建(二期)建设完成后,叠加已建的60000吨/年废油再生基础油项目,远大顺天大道厂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总规模为18万吨/年,其中废矿物油(HW08)14万吨/ (略) 转移,综合利用油泥2万吨/年(HW08,含自产油泥0.2万吨/年)、废乳化液(HW09)1万吨/年、废机油格(HW49)0.8万吨/年、机油壶(HW08)0.2万吨/年, (略) 内。远大公司承诺在2023年5月底前对洋沙湖厂区项目予以关停退出、拆除相关生产装置,并按照规范要求对洋沙湖厂区开展场地调查。 本次迁建(二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未批先建行为,2022年10月, (略) 生态环境局对相关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出具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岳环不罚决字〔2022〕6号)。 根据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分析 (略) 生态环境局的预审意见,拟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选址要求。在建设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服务范围进行建设、运营,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拟同意项目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做好工程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现有厂区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实验室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送现有工程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湘江。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白土精制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器+TO焚烧炉+碱液喷淋”处理,油泥热解废气、油泥热解废渣破碎废气和废机油格生产线干化炉废气采取“碱液喷淋”处理后达《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排放限值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滤机吹扫废气采取“二级水喷淋+除雾+UV光解+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排放限值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废机油格、废机油壶去残废气和油泥暂存、分拣及油泥生产线生产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经收集采取“碱液喷淋+除雾+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排放限值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储罐区和装卸区废气经收集采取“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排放限值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加热炉采用清洁能源,达《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排放标准限值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采取“二级水喷淋+除雾+UV光解+活性炭+碱液喷淋塔”处理后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 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落实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措施。 (四)规范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 (五)加强噪声控制管理。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合理设置土壤监测点。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收集系统,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严格落实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八)远大(湖南) (略) 作为洋沙湖厂区场地责任主体单位,负责洋沙湖厂区场地的环境调查评估工作,若经场地环境调查评估认定为污染场地,还应开展场地治理修复工作,并确保现有场地不遗留环境问题。 (九)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1.2吨/年,氨氮0.2吨/年,二氧化硫3.0吨/年,氮氧化物6.5吨/年,挥发性有机物9.5吨/年。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消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有关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应督促《关于远大(湖南) (略) *t/a废油再生基础油迁建(二期)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主要污染物削减方案》的落实,并确保纳入该替代削减方案的相关项目的排污权按期予以核减。 (十)项目 (略) 最新的危废管理政策,作为项目原料的危险废物,其代码种类和具体种类危废的量,以危废经营许可核准的信息为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1年11月15日,在岳阳生活网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2年2月16日,在岳阳红网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2年2月21日和23日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3年2月3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厅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削减方案:关于远大(湖南) (略) *t_a废油再生基础油迁建(二期)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主要污染物削减方案(1)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