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环审[2023]10号关于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中心钻井岩屑减量化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桐环审[2023]10号关于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中心钻井岩屑减量化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关于中国石化集团河 (略) 资产经营中心钻井岩屑减量化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桐环审[2023]10号
中国石化集团河 (略) 资产经营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中国石化集团河 (略) 资产经营中心钻井岩屑减量化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于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宛环评估[2023]5号)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国石化集团河 (略) 资产经营中心钻井岩屑减量化处理工程,位于桐柏县埠江镇李营村东侧。处理规模:本项目新建1套带式压滤机及其上料皮带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300m3/d,实际日均处理钻井岩屑98.2m3/d,年处理钻井岩屑为2.946万m3(可折算为4.35万吨);岩屑进料含水体积比为80%,压滤后出料含水体积比为50%;处理后日均得到岩屑泥饼39.28m3/d,年产泥饼1.1784万m3(可折算为2.5644万吨)。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2、营运期
(1)废水
带式压滤机压滤废水,经污水管道收集至防渗膜清洗场现有的1座1000m3污水池(混凝土结构做过防渗、防腐处理)内;场地、车辆和设备冲洗废水分别收集后经排水沟排入防渗膜清洗场现有污水池内;院内运输道路上少量岩屑沥出水、暂存棚内渗滤液分别经收集后排入防渗膜清洗场现有污水池;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池收集后,经泵和管道输送至西侧相邻的双河净化站内的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192m3/d,工艺为“调质+电絮凝+气浮+过滤”,根据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量运行报表可知,余量满足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需求,废水经处理后输送到双河联合站次流程采油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 (SY/T-5329-2012) 要求的标准后回注地层。
生活污水:依托双河锅炉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为防止项目岩屑在运输、临时堆放、压滤过程中含石油类渗滤液对区域地下水造成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采取渗滤液导排、建设围墙等措施,其中,生产操作棚、尾料堆存棚的地坪和地面采取铺设HDPE防渗膜+混凝土地面,排水沟、污水池、渗滤液导流沟均采取了防渗、防腐处理等。要求在双河锅炉房的上游和下游设置水质观测井(共3座),定期检测水质,掌握项目区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上料系统、压滤机和运输车辆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运输管理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压滤后的泥饼(含水率50%),暂存于尾料暂存堆放棚内,定期转运至砖厂制作建材或铺路、修筑井场道路(符合年度大气污染攻坚方案要求)等实现资源化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送至镇区垃圾中转站处置。
四、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3年3月23日
(略) 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关于中国石化集团河 (略) 资产经营中心钻井岩屑减量化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桐环审[2023]10号
中国石化集团河 (略) 资产经营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中国石化集团河 (略) 资产经营中心钻井岩屑减量化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于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宛环评估[2023]5号)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国石化集团河 (略) 资产经营中心钻井岩屑减量化处理工程,位于桐柏县埠江镇李营村东侧。处理规模:本项目新建1套带式压滤机及其上料皮带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300m3/d,实际日均处理钻井岩屑98.2m3/d,年处理钻井岩屑为2.946万m3(可折算为4.35万吨);岩屑进料含水体积比为80%,压滤后出料含水体积比为50%;处理后日均得到岩屑泥饼39.28m3/d,年产泥饼1.1784万m3(可折算为2.5644万吨)。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2、营运期
(1)废水
带式压滤机压滤废水,经污水管道收集至防渗膜清洗场现有的1座1000m3污水池(混凝土结构做过防渗、防腐处理)内;场地、车辆和设备冲洗废水分别收集后经排水沟排入防渗膜清洗场现有污水池内;院内运输道路上少量岩屑沥出水、暂存棚内渗滤液分别经收集后排入防渗膜清洗场现有污水池;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池收集后,经泵和管道输送至西侧相邻的双河净化站内的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192m3/d,工艺为“调质+电絮凝+气浮+过滤”,根据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量运行报表可知,余量满足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需求,废水经处理后输送到双河联合站次流程采油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 (SY/T-5329-2012) 要求的标准后回注地层。
生活污水:依托双河锅炉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为防止项目岩屑在运输、临时堆放、压滤过程中含石油类渗滤液对区域地下水造成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采取渗滤液导排、建设围墙等措施,其中,生产操作棚、尾料堆存棚的地坪和地面采取铺设HDPE防渗膜+混凝土地面,排水沟、污水池、渗滤液导流沟均采取了防渗、防腐处理等。要求在双河锅炉房的上游和下游设置水质观测井(共3座),定期检测水质,掌握项目区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上料系统、压滤机和运输车辆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运输管理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压滤后的泥饼(含水率50%),暂存于尾料暂存堆放棚内,定期转运至砖厂制作建材或铺路、修筑井场道路(符合年度大气污染攻坚方案要求)等实现资源化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送至镇区垃圾中转站处置。
四、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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