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交平智能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智慧钢结构产品项目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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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交平智能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智慧钢结构产品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

通讯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1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江西交 (略) 年产3万吨智慧钢结构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鹰潭高新区鹰南大道6号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江西交 (略) 年产3万吨智慧钢结构产品项 (略) 鹰潭高新区鹰南大道6号(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2′19.799″,北纬28°12′37.017″),用地面积约6900平方米。本项目属新建项目,以钢板、合金金属、H型钢材圆方管、水性漆、稀释剂、焊条等为原料,通过开料、组立、埋弧焊、气刨焊、校正、拼铆、气保焊、气刨焊、机加工、抛丸除锈、清渣打磨、喷涂、自然晾干、成品打包等工序生产轻型钢、重型H钢、管桁架,形成年产1万吨轻型钢、1万吨重型H钢、1万吨管桁架的生产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租赁的江西鑫西 (略) 现有2栋厂房和办公楼等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新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水性漆仓库等贮运工程;新建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等环保工程;依托现有给排水、供配电系统等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3.6%。

主要环境

影响

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等,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龙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塔河,最终汇入信江。

2.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和抛丸、机加工、焊接粉尘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废气包括生产过程中未捕集的喷漆废气、抛丸、机加工、焊接粉尘等。本项目1#车间喷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外排废气中非*烷总烃的浓度应按报告表要求满足参照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表1中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浓度和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2#车间的抛丸、机加工、焊接废气分别经收集后采用同1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浓度和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排气、洒水降尘、强化生产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厂内无组织废气产生和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参照执行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1#厂房周边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2#厂房周边应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喷涂机、数控平面钻床、液压冲床、组立机、剪板机、电焊机、矫正机、抛瓦清理机、手磨机、切割机、行吊机、自动焊机、抛丸机、二保焊机分体机等生产设备设施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手套、废油漆包装桶、机加工粘附油污金属切屑等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布袋收尘灰、废钢丸、废布袋、水性漆渣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漆包装桶、机加工粘附油污金属切屑等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布袋收集尘、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钢丸、废布袋、水性漆渣交由供货单位回收处理;废手套、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1#厂房西侧设置1个2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库和1个2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库。各类危险废物采用密封加盖容器或者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后分区堆放,危废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一般固废暂存库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设和管理。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火灾、爆炸等次生污染物,可能会导致消防事故废水通过雨水、污水管网外排,对周边地表水造成影响,渗透进土壤,进而对土壤及地下水质造成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相关判定依据,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可进行简单定性分析。为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危废暂存库地面及裙角做防腐防渗处理,在厂区内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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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

通讯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1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江西交 (略) 年产3万吨智慧钢结构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鹰潭高新区鹰南大道6号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江西交 (略) 年产3万吨智慧钢结构产品项 (略) 鹰潭高新区鹰南大道6号(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2′19.799″,北纬28°12′37.017″),用地面积约6900平方米。本项目属新建项目,以钢板、合金金属、H型钢材圆方管、水性漆、稀释剂、焊条等为原料,通过开料、组立、埋弧焊、气刨焊、校正、拼铆、气保焊、气刨焊、机加工、抛丸除锈、清渣打磨、喷涂、自然晾干、成品打包等工序生产轻型钢、重型H钢、管桁架,形成年产1万吨轻型钢、1万吨重型H钢、1万吨管桁架的生产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租赁的江西鑫西 (略) 现有2栋厂房和办公楼等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新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水性漆仓库等贮运工程;新建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等环保工程;依托现有给排水、供配电系统等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3.6%。

主要环境

影响

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等,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龙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塔河,最终汇入信江。

2.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和抛丸、机加工、焊接粉尘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废气包括生产过程中未捕集的喷漆废气、抛丸、机加工、焊接粉尘等。本项目1#车间喷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外排废气中非*烷总烃的浓度应按报告表要求满足参照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表1中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浓度和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2#车间的抛丸、机加工、焊接废气分别经收集后采用同1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浓度和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排气、洒水降尘、强化生产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厂内无组织废气产生和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参照执行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1#厂房周边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2#厂房周边应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喷涂机、数控平面钻床、液压冲床、组立机、剪板机、电焊机、矫正机、抛瓦清理机、手磨机、切割机、行吊机、自动焊机、抛丸机、二保焊机分体机等生产设备设施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手套、废油漆包装桶、机加工粘附油污金属切屑等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布袋收尘灰、废钢丸、废布袋、水性漆渣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漆包装桶、机加工粘附油污金属切屑等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布袋收集尘、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钢丸、废布袋、水性漆渣交由供货单位回收处理;废手套、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1#厂房西侧设置1个2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库和1个2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库。各类危险废物采用密封加盖容器或者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后分区堆放,危废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一般固废暂存库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设和管理。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火灾、爆炸等次生污染物,可能会导致消防事故废水通过雨水、污水管网外排,对周边地表水造成影响,渗透进土壤,进而对土壤及地下水质造成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相关判定依据,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可进行简单定性分析。为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危废暂存库地面及裙角做防腐防渗处理,在厂区内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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