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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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24-*(龙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1

生物碱提取及纯化技改项目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

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

(略) (略)

利用公司B05车间预留空间(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建设连续提取、溶剂回收提纯、卧式自卸料等自动化生产线,将原“年产500吨生物碱项目” (备案代码:2101-*-89-01-*)中的100吨/年生物碱由原化学合成工艺技改为植物提取及纯化工艺(从烟叶中提取生物碱,并副产浸膏600吨/年、烟膏80吨/年、烟草精油20吨/年),利用55吨/年的生物碱作延伸产业链,生产烟碱盐溶液500吨/年(其中苹果酸烟碱盐溶液100吨/年、苯*酸烟碱盐溶液400吨/年)、烟碱组合溶液1500吨/年等产品,技改后原生物碱产能不变。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生产废气依托现有废气治理系统,经车间预处理(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再通过末端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4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上述有组织外排废气中TVOC、非*烷总烃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制药企业中B级企业管控要求。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非*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内监控点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分层废水、反应废水等含有有机物和盐分较高的废水,采取三效蒸发脱盐、去除高沸物,冷凝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项目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芬顿、气提、三效蒸发除盐、吹脱、蒸发浓缩+铁碳芬顿+HIC反应器+两级A/O+二级沉淀池+混凝三沉淀池”,达到与园区污水处理厂协议约定的污染物浓度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 (略) 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表1公共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再排入竹皮河。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24-*(龙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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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碱提取及纯化技改项目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

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

(略) (略)

利用公司B05车间预留空间(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建设连续提取、溶剂回收提纯、卧式自卸料等自动化生产线,将原“年产500吨生物碱项目” (备案代码:2101-*-89-01-*)中的100吨/年生物碱由原化学合成工艺技改为植物提取及纯化工艺(从烟叶中提取生物碱,并副产浸膏600吨/年、烟膏80吨/年、烟草精油20吨/年),利用55吨/年的生物碱作延伸产业链,生产烟碱盐溶液500吨/年(其中苹果酸烟碱盐溶液100吨/年、苯*酸烟碱盐溶液400吨/年)、烟碱组合溶液1500吨/年等产品,技改后原生物碱产能不变。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生产废气依托现有废气治理系统,经车间预处理(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再通过末端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4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上述有组织外排废气中TVOC、非*烷总烃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制药企业中B级企业管控要求。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非*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内监控点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分层废水、反应废水等含有有机物和盐分较高的废水,采取三效蒸发脱盐、去除高沸物,冷凝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项目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芬顿、气提、三效蒸发除盐、吹脱、蒸发浓缩+铁碳芬顿+HIC反应器+两级A/O+二级沉淀池+混凝三沉淀池”,达到与园区污水处理厂协议约定的污染物浓度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 (略) 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表1公共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再排入竹皮河。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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