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天元系列尾矿智能分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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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江天元系列尾矿智能分选项目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昌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昌江天元系列尾矿智能分选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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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昌江县昌江大道58号行政办公大楼一楼西侧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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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江天元系列尾矿智能分选项目
海南中泓泰 (略) "
(略) 昌江黎族自治县叉河镇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海南 (略)
本项目主要设置一套分拣尾矿碎片石生产线,利用已破碎加工后的碎石、铁尾矿、碎粗砂,进行智能(光电)分选处理,渠道粒径在3~15mm。
1.施工期基本无废水产生,仅产生少量的废气、包装固废、噪声影响。:1)施工期废水产生主要来自施工生产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含SS及油类等,集中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环节,达到无废水外排;2)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产生主要来自构筑物施工材料的运输、装卸及堆砌过程中所产生的扬尘和物料洒落、施工机械运行和运输物料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工地采用硬质封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工地内采用的未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未能及时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进行覆盖,运输车辆使用有道路运输证的合格车辆,车辆进出需清洗,使用非密封性车斗运输时,物料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以下15cm处,并用苫布遮盖严实,保证无物料沿路洒落。3)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施工阶段的高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合理布局各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径沿线的居民敏感点路段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4)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废漆及油漆桶等。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其中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经 (略) 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对于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油漆和废油漆桶等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运营期:1)本项目工作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输车辆清洗水经 (略) 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项目无废水外排,不设置外环境排放口。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制,堆场区、加工车间均为全封闭,雨水由排水沟引进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沉淀池采取防渗防漏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项目废气主要是运输道路扬尘;堆场、装卸起尘;生产过程筛分粉尘、给料及输送粉尘。①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建设,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和清扫,对运输车辆严格管理,加盖篷布并且限速行驶,车辆进出厂区需进行清洗,以减少运输所产生的的扬尘;②成品堆场和原料堆场均设置为全封闭厂房,设置喷淋系统定期洒水增湿;③生产车间及输送廊道均为密闭式,进出料口均位于封闭厂房内,输送过程设置喷淋系统进行降尘,并在厂区配置一台喷雾炮机加强降尘效果。④本项目柴油采用低硫柴油,运输车辆在运作时,燃烧柴油也会产生一部分废气。3)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加装避震基础,主要降噪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升高。②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③在厂房内部设备布置合理的基础上,在机器设备间安装吸声、隔音层,设置隔音门和隔音窗。在进口处尽可能减少噪音和振动对环境的影响。对于高要求的精密设备单独划分,针对不同的噪音来源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4)本项目运营期的固废主要为除尘设备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于砖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略) 环卫部门集中处理。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原料不含辐射及有害物质,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随意堆放,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落实相关防渗措施,三级化粪池,三级沉淀池,要做好防渗防漏。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做好各项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措施情况下,对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本项目利用尾矿碎片石生产碎石、铁尾矿、碎粗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 (略) 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 (略) 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利用尾矿碎片石生产碎石、铁尾矿、碎粗砂, (略) 昌江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厅网站多规合一信息综合平台,项目 (略) 县产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与《昌江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是相符的。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日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昌江县的各项污染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昌江县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为了了解项目区区域周边的大气环境现状,本次环评委托海南 (略) 对项目区下风向TSP进行现状监测,项目厂界地块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中TSP的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50米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周边有两处地表水,分别是昌化江和石碌河。根据《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区域内的昌化江及石碌河河段水质分别于2020年5月和2021年3月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根据现场勘查,本次新建项目设备已搬入,尚未开始生产,周围生态环境一般。
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危险废物应分类、分开储存,禁止混合储存,并采取防风、防雨、防晒等措施,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不能超范围堆放,设专人对危废暂存间进行日常管理。危废暂存间应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cm/s。对危废暂存间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并建立好台账。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昌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昌江天元系列尾矿智能分选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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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昌江黎族自治县叉河镇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海南 (略)
本项目主要设置一套分拣尾矿碎片石生产线,利用已破碎加工后的碎石、铁尾矿、碎粗砂,进行智能(光电)分选处理,渠道粒径在3~15mm。
1.施工期基本无废水产生,仅产生少量的废气、包装固废、噪声影响。:1)施工期废水产生主要来自施工生产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含SS及油类等,集中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环节,达到无废水外排;2)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产生主要来自构筑物施工材料的运输、装卸及堆砌过程中所产生的扬尘和物料洒落、施工机械运行和运输物料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工地采用硬质封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工地内采用的未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未能及时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进行覆盖,运输车辆使用有道路运输证的合格车辆,车辆进出需清洗,使用非密封性车斗运输时,物料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以下15cm处,并用苫布遮盖严实,保证无物料沿路洒落。3)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施工阶段的高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合理布局各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径沿线的居民敏感点路段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4)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废漆及油漆桶等。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其中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经 (略) 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对于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油漆和废油漆桶等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运营期:1)本项目工作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输车辆清洗水经 (略) 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项目无废水外排,不设置外环境排放口。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制,堆场区、加工车间均为全封闭,雨水由排水沟引进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沉淀池采取防渗防漏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项目废气主要是运输道路扬尘;堆场、装卸起尘;生产过程筛分粉尘、给料及输送粉尘。①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建设,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和清扫,对运输车辆严格管理,加盖篷布并且限速行驶,车辆进出厂区需进行清洗,以减少运输所产生的的扬尘;②成品堆场和原料堆场均设置为全封闭厂房,设置喷淋系统定期洒水增湿;③生产车间及输送廊道均为密闭式,进出料口均位于封闭厂房内,输送过程设置喷淋系统进行降尘,并在厂区配置一台喷雾炮机加强降尘效果。④本项目柴油采用低硫柴油,运输车辆在运作时,燃烧柴油也会产生一部分废气。3)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加装避震基础,主要降噪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升高。②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③在厂房内部设备布置合理的基础上,在机器设备间安装吸声、隔音层,设置隔音门和隔音窗。在进口处尽可能减少噪音和振动对环境的影响。对于高要求的精密设备单独划分,针对不同的噪音来源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4)本项目运营期的固废主要为除尘设备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于砖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略) 环卫部门集中处理。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原料不含辐射及有害物质,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随意堆放,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落实相关防渗措施,三级化粪池,三级沉淀池,要做好防渗防漏。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做好各项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措施情况下,对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本项目利用尾矿碎片石生产碎石、铁尾矿、碎粗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 (略) 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 (略) 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利用尾矿碎片石生产碎石、铁尾矿、碎粗砂, (略) 昌江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厅网站多规合一信息综合平台,项目 (略) 县产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与《昌江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是相符的。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日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昌江县的各项污染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昌江县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为了了解项目区区域周边的大气环境现状,本次环评委托海南 (略) 对项目区下风向TSP进行现状监测,项目厂界地块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中TSP的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50米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周边有两处地表水,分别是昌化江和石碌河。根据《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区域内的昌化江及石碌河河段水质分别于2020年5月和2021年3月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根据现场勘查,本次新建项目设备已搬入,尚未开始生产,周围生态环境一般。
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危险废物应分类、分开储存,禁止混合储存,并采取防风、防雨、防晒等措施,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不能超范围堆放,设专人对危废暂存间进行日常管理。危废暂存间应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cm/s。对危废暂存间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并建立好台账。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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