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石头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石头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
石头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上报《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石头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庐水建管〔2023〕8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石头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 (略) 庐江县石头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对石头一、二站和梅花站3座泵站拆除重建,重建装机9台1286kw;对石头一、二站和梅花站干渠按设计断面清淤,总长度约15.2Km;对干渠临水坡进行必要的护砌,护砌单侧总长度约16.23Km;对干渠沿线堤坡杂草树等进行清理;配套改造涵、闸、渡槽等 共30座,设置必要的岸坡雨水入渠连通涵管;新建重建改建桥梁9座;修建管护道路约5958m;信息化建设方面,对泵站、主要分水闸配建必要的监控和自动化控制设施;配建量测水断面4处;对老损管理房拆除重建450m2;新建站区防护围墙,对各站管理区进行绿化;设置必要的拦污栅、防护栏、标志牌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64hm2,其中永久占地15.66hm2,临时占地2.98hm2;工程土石方挖方7.68万m3,填方5.85万m3,借方1.36万m3,余(弃)方3.19万m3。总投资7048.4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723.16万元。项目于2022年10月开工,2023年7月完工,总工期10个月。
二、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方案服务期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8.64hm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方法和内容,本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202.8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162.5t。
三、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二级标准,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0%,土壤流失控制比1.3,渣土防护率95.0%,林草植被恢复率95.0%,林草覆盖率22.0%。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渠道工程区、建筑物工程区、永久办公生活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区、取(弃)土场区、弃土场区。实施时应严格按照各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下一步应将水土保持方案纳入主体工程设计,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下阶段要做好监测设计,突出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新增水土保持总投资124.96万元。
八、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2.依据《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财政厅 (略) 场监管局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有关规定,本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4.912万元;
3.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机构承担监测任务,并定期向我局提交监测报告;
4.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我局将派员定期检查工程的施工监理记录,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九、建设单位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有关规定要求,及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此复。
庐江县水务局
2023年3月13日
?庐江县水务局办公室????????????????????2023年3月13日印发
关于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
石头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上报《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石头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庐水建管〔2023〕8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石头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 (略) 庐江县石头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对石头一、二站和梅花站3座泵站拆除重建,重建装机9台1286kw;对石头一、二站和梅花站干渠按设计断面清淤,总长度约15.2Km;对干渠临水坡进行必要的护砌,护砌单侧总长度约16.23Km;对干渠沿线堤坡杂草树等进行清理;配套改造涵、闸、渡槽等 共30座,设置必要的岸坡雨水入渠连通涵管;新建重建改建桥梁9座;修建管护道路约5958m;信息化建设方面,对泵站、主要分水闸配建必要的监控和自动化控制设施;配建量测水断面4处;对老损管理房拆除重建450m2;新建站区防护围墙,对各站管理区进行绿化;设置必要的拦污栅、防护栏、标志牌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64hm2,其中永久占地15.66hm2,临时占地2.98hm2;工程土石方挖方7.68万m3,填方5.85万m3,借方1.36万m3,余(弃)方3.19万m3。总投资7048.4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723.16万元。项目于2022年10月开工,2023年7月完工,总工期10个月。
二、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方案服务期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8.64hm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方法和内容,本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202.8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162.5t。
三、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二级标准,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0%,土壤流失控制比1.3,渣土防护率95.0%,林草植被恢复率95.0%,林草覆盖率22.0%。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渠道工程区、建筑物工程区、永久办公生活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区、取(弃)土场区、弃土场区。实施时应严格按照各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下一步应将水土保持方案纳入主体工程设计,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下阶段要做好监测设计,突出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新增水土保持总投资124.96万元。
八、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2.依据《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财政厅 (略) 场监管局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有关规定,本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4.912万元;
3.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机构承担监测任务,并定期向我局提交监测报告;
4.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我局将派员定期检查工程的施工监理记录,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九、建设单位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有关规定要求,及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此复。
庐江县水务局
2023年3月13日
?庐江县水务局办公室????????????????????2023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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