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简介-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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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简介-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 )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
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
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
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落实并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 (略) 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经济调节、区域协调
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拟订本县行政区域内城镇化发展战略;统筹城乡规划管理,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的规划管理,依法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工程报建,统一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参与重 (略) 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和审查,提出选址意见。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略) 设计工作。组织编制或者审查重点(节点) (略) 设计和公共空间、公共景观规划,提
(略) 设计水平, (略) 品质提升。指导县辖各乡镇、村庄的规划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 (略) 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配合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
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 (略) 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
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调查监测股、确权登记股、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 (略) 政工程规划股、村镇规划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和地质勘查管理股、执法股、财务股、人事股
办公地址:望江县华阳镇政务新区C区3-5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单位联系方式:0556-*
负责人姓名:汪节明
邮 编:*

网 址:http://**

主要职责是:
(一 )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
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
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
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落实并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 (略) 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经济调节、区域协调
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拟订本县行政区域内城镇化发展战略;统筹城乡规划管理,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的规划管理,依法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工程报建,统一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参与重 (略) 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和审查,提出选址意见。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略) 设计工作。组织编制或者审查重点(节点) (略) 设计和公共空间、公共景观规划,提
(略) 设计水平, (略) 品质提升。指导县辖各乡镇、村庄的规划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 (略) 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配合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
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 (略) 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
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调查监测股、确权登记股、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 (略) 政工程规划股、村镇规划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和地质勘查管理股、执法股、财务股、人事股
办公地址:望江县华阳镇政务新区C区3-5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单位联系方式:0556-*
负责人姓名:汪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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