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略) 宜黄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理念,通过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规范决策、严格执法、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履行法定职责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统筹部署。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根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2.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安排部署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
3.督促履行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在生态环境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1.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我局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管理要求和审批权限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利用网上指导、电话指导或者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建设单位按照名录的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网上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
2.依法依规简政放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
3.优化环评审批模式。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环评容缺制审批和环评豁免管理,2022年全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项目共82个,其中县级审批报告表31个,市级审批报告书4个,已完成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47个。
4.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便民、提速、增效的要求,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减少环节,简化手续,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期限,在法定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均缩短一半以上时间。
(三)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开展“双随机”监管。 (略)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双随机”系统要求,开展日常随机监管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局中心工作进行重点部署,24小时保持“12369”环保投诉执法电话畅通,“12369”微信平台正常运作,对所有信访投诉均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今年以来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43件,其中:省信访1件、“12369” 微信平台3件、“12345”政务热线32件、来访5件,县信访局转发2件,调查处理结案43件。
2.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涉及民生、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环评审批、环境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提高环境政务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环境质量和环境状况等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信息550余条,使行政权力和行为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群众对环境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制度化、规范化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填写执法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由法规科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并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通过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对办理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通过网站及时进行公开。
2.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人员素质、提高执法效能、展现队*形象、树立执法权威,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实现“一年有改变,两年有提升,三年有赶超,四年有领先”的目标,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于4月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以案释法”“每周一学台,采取非现场执法监管、无人机飞行检查、远程视频连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170余家企业进行执法监管(含重复检查),截至目前,已对12起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68.42万元,还有3起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正在办理中,同时切实加强四个配套办法案件的办理力度,共办理查封扣押2起、停产限产1起、移送公安1起,特别是成功办理4起破坏自然保护的生态环境案,该4起案件属于新划转职能违法行为案件, (略) 实现零的突破。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按照“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对13起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及个人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经磋商已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书13份。
(六)优化执法服务环境,规范公正执法
我局加大执法力度,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协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按时向社会公开。要统筹安排“双随机一公开”与日常监督工作,对监督检查情况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数据和监督结果准确、真实、有效。
(七)加强学法普法教育
1.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普法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组织干 (略) 市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组织全体在职在编人 (略)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普法宣传贯彻到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宣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开展6月5日世界环境日、“宪法”宣讲活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干部职工的学法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
(八)完善环境信用评价机制
秉承服务意识,积极作为,组织全体干部深 (略) 社会信用条例,探讨信用修复机制助力企业发展路径,多次开展信用修复进企业宣传、指导活动,并且编撰的两篇公共信用信息领域的新闻在“抚州环保”公众号上发表,积极建设环境信用体系,在“ (略)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合规报送“双公示”数据,通过鼓励失信主体不断完善和重塑自身信用,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避免了企业在参与招投标、争取资金及税收优惠等方面被失信惩戒,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1.专业法律人才欠缺。目前我局在编干部无法律专业人才,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对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缺乏专业知识保障。
2.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按照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视频会的部署要求,坚持“两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价值优势凸显,生态质量明显改善,全县森林覆盖率76.86%,1月至12月30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42%;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四、下一步工作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加强法治意识培育,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遵法、守法水平。
二是持续加大对依法治污的统筹推进力度。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保持严的主基调,不断完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能力建设。
四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继续落实做好双公示信用数据报送及政务事务系统梳理、“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报送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法治审核、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
五是继续抓好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按照人大、政协办责任分工,及时汇总相关单位办理意见并按要求反馈落实。
2022年12月30日
(略) 宜黄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理念,通过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规范决策、严格执法、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履行法定职责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统筹部署。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根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2.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安排部署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
3.督促履行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在生态环境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1.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我局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管理要求和审批权限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利用网上指导、电话指导或者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建设单位按照名录的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网上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
2.依法依规简政放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
3.优化环评审批模式。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环评容缺制审批和环评豁免管理,2022年全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项目共82个,其中县级审批报告表31个,市级审批报告书4个,已完成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47个。
4.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便民、提速、增效的要求,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减少环节,简化手续,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期限,在法定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均缩短一半以上时间。
(三)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开展“双随机”监管。 (略)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双随机”系统要求,开展日常随机监管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局中心工作进行重点部署,24小时保持“12369”环保投诉执法电话畅通,“12369”微信平台正常运作,对所有信访投诉均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今年以来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43件,其中:省信访1件、“12369” 微信平台3件、“12345”政务热线32件、来访5件,县信访局转发2件,调查处理结案43件。
2.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涉及民生、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环评审批、环境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提高环境政务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环境质量和环境状况等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信息550余条,使行政权力和行为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群众对环境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制度化、规范化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填写执法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由法规科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并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通过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对办理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通过网站及时进行公开。
2.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人员素质、提高执法效能、展现队*形象、树立执法权威,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实现“一年有改变,两年有提升,三年有赶超,四年有领先”的目标,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于4月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以案释法”“每周一学台,采取非现场执法监管、无人机飞行检查、远程视频连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170余家企业进行执法监管(含重复检查),截至目前,已对12起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68.42万元,还有3起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正在办理中,同时切实加强四个配套办法案件的办理力度,共办理查封扣押2起、停产限产1起、移送公安1起,特别是成功办理4起破坏自然保护的生态环境案,该4起案件属于新划转职能违法行为案件, (略) 实现零的突破。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按照“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对13起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及个人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经磋商已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书13份。
(六)优化执法服务环境,规范公正执法
我局加大执法力度,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协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按时向社会公开。要统筹安排“双随机一公开”与日常监督工作,对监督检查情况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数据和监督结果准确、真实、有效。
(七)加强学法普法教育
1.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普法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组织干 (略) 市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组织全体在职在编人 (略)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普法宣传贯彻到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宣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开展6月5日世界环境日、“宪法”宣讲活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干部职工的学法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
(八)完善环境信用评价机制
秉承服务意识,积极作为,组织全体干部深 (略) 社会信用条例,探讨信用修复机制助力企业发展路径,多次开展信用修复进企业宣传、指导活动,并且编撰的两篇公共信用信息领域的新闻在“抚州环保”公众号上发表,积极建设环境信用体系,在“ (略)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合规报送“双公示”数据,通过鼓励失信主体不断完善和重塑自身信用,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避免了企业在参与招投标、争取资金及税收优惠等方面被失信惩戒,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1.专业法律人才欠缺。目前我局在编干部无法律专业人才,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对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缺乏专业知识保障。
2.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按照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视频会的部署要求,坚持“两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价值优势凸显,生态质量明显改善,全县森林覆盖率76.86%,1月至12月30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42%;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四、下一步工作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加强法治意识培育,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遵法、守法水平。
二是持续加大对依法治污的统筹推进力度。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保持严的主基调,不断完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能力建设。
四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继续落实做好双公示信用数据报送及政务事务系统梳理、“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报送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法治审核、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
五是继续抓好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按照人大、政协办责任分工,及时汇总相关单位办理意见并按要求反馈落实。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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