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推进本区厂房仓库安全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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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推进本区厂房仓库安全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正文文件

(略)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深化推进本区厂房仓库安全建设工程

消防审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执行《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 (略) 深化推进厂房仓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委办〔2023〕1 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推进厂房仓库安全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建质安〔2023〕73号)、《松江区深化推进厂房仓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沪松安委会〔2023〕1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松江实际,现制定开展厂房仓库安全建设工程消防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开展厂房仓库安全建设工程消防专项整治,集中治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一批建设工程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厂房仓库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推动工程参建各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整治时间: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底。

(二)整治范围:厂房仓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范围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专项整治期间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加强对**类厂房、仓库和整治范围内的厂房仓库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力度。改变原生产火灾危险性且属于*、*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项目,不适用通过申报特殊类装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对于《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 (略) 深化推进厂房仓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委办〔2023〕1号)两类整治对象:一是建筑面积1000㎡以上的厂房仓库项目;二是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重点区域的厂房仓库项目;以及厂房仓库项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类的,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检查。

(三)整治内容:

1.厂房仓库总平面布局。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场地与建筑之间是否存在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是否准确(特别是生产或储存物品有调整的项目);

(3)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的具体要求;

(4)疏散距离、安全出口数量是否合规;

(5)消防救援窗的位置与合规性;

(6)室外消火栓设置及位置;

(7)厂房仓库同相邻工厂及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2.建筑使用性质、用途。是否存在违规将*、*类厂房仓库以消防备案项目进行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项目中,是否存在原设计为*、戊类厂房仓库违规改为*类厂房仓库;违规设置*、*类车间或仓库;违规在厂房仓库内搭建夹层或阁楼、违规设置办公室、住人场所等。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项目重点检查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工艺、环保等设备是否穿越楼板或防火墙,破坏防火分区;防排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生产、仓储以及功能性用房的分隔墙体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疏散路线是否合理,疏散距离、通道宽度、疏散标志(标识)以及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要求等。

4.施工等作业现场管理。重点检查厂房、仓库项目在施工作业中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动用明火及其他危险作业时是否实行严格审批和管理制度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 (略) 有关厂库房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 (略) 委、市政府部署上来,充分认清厂房仓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压紧压实行业管理责任,提高依法履责能力,确保厂房仓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建管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建国兼任组长,区建管中心主任孙珏任副组长,具体由区建管中心牵头组织落实,委执法监督科、委建筑建材业管理科、区质安监站、区文审中心协同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建管中心副主任朱贤豪担任。

(三)开展调查研究。区建管委主动对接区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加强对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厂房、仓库项目的调查研究,尤其是重点调研有一定洁净要求、封闭性强的电子、医药厂房、规模型冷库;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具有较大火灾危险的厂房、仓库等。要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准确研判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加大消防审核、验收的工作力度。

(四)加强部门联动。在进行厂房仓库消防审验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要紧密加强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城管执法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利用综合执法资源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技术标准复杂、火灾危险性高的建设工程,通过集体决策单位方式选定消防审验专家助力专项整治。

(五)做好信息共享。厂房仓库项目的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应及时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六)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整治期间发现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抽查不合格未停止使用的;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施工现场违规作业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七)强化沟通联系。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每月初通过“松江建管”公众号,公布本月专项整治的建设工程项目清单;每月20日将工作成效及典 (略) 住建委。

2023年3月29日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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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文件

(略)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深化推进本区厂房仓库安全建设工程

消防审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执行《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 (略) 深化推进厂房仓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委办〔2023〕1 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推进厂房仓库安全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建质安〔2023〕73号)、《松江区深化推进厂房仓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沪松安委会〔2023〕1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松江实际,现制定开展厂房仓库安全建设工程消防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开展厂房仓库安全建设工程消防专项整治,集中治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一批建设工程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厂房仓库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推动工程参建各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整治时间: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底。

(二)整治范围:厂房仓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范围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专项整治期间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加强对**类厂房、仓库和整治范围内的厂房仓库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力度。改变原生产火灾危险性且属于*、*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项目,不适用通过申报特殊类装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对于《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 (略) 深化推进厂房仓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委办〔2023〕1号)两类整治对象:一是建筑面积1000㎡以上的厂房仓库项目;二是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重点区域的厂房仓库项目;以及厂房仓库项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类的,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检查。

(三)整治内容:

1.厂房仓库总平面布局。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场地与建筑之间是否存在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是否准确(特别是生产或储存物品有调整的项目);

(3)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的具体要求;

(4)疏散距离、安全出口数量是否合规;

(5)消防救援窗的位置与合规性;

(6)室外消火栓设置及位置;

(7)厂房仓库同相邻工厂及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2.建筑使用性质、用途。是否存在违规将*、*类厂房仓库以消防备案项目进行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项目中,是否存在原设计为*、戊类厂房仓库违规改为*类厂房仓库;违规设置*、*类车间或仓库;违规在厂房仓库内搭建夹层或阁楼、违规设置办公室、住人场所等。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项目重点检查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工艺、环保等设备是否穿越楼板或防火墙,破坏防火分区;防排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生产、仓储以及功能性用房的分隔墙体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疏散路线是否合理,疏散距离、通道宽度、疏散标志(标识)以及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要求等。

4.施工等作业现场管理。重点检查厂房、仓库项目在施工作业中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动用明火及其他危险作业时是否实行严格审批和管理制度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 (略) 有关厂库房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 (略) 委、市政府部署上来,充分认清厂房仓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压紧压实行业管理责任,提高依法履责能力,确保厂房仓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建管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建国兼任组长,区建管中心主任孙珏任副组长,具体由区建管中心牵头组织落实,委执法监督科、委建筑建材业管理科、区质安监站、区文审中心协同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建管中心副主任朱贤豪担任。

(三)开展调查研究。区建管委主动对接区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加强对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厂房、仓库项目的调查研究,尤其是重点调研有一定洁净要求、封闭性强的电子、医药厂房、规模型冷库;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具有较大火灾危险的厂房、仓库等。要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准确研判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加大消防审核、验收的工作力度。

(四)加强部门联动。在进行厂房仓库消防审验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要紧密加强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城管执法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利用综合执法资源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技术标准复杂、火灾危险性高的建设工程,通过集体决策单位方式选定消防审验专家助力专项整治。

(五)做好信息共享。厂房仓库项目的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应及时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六)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整治期间发现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抽查不合格未停止使用的;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施工现场违规作业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七)强化沟通联系。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每月初通过“松江建管”公众号,公布本月专项整治的建设工程项目清单;每月20日将工作成效及典 (略) 住建委。

2023年3月29日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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