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舟水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安徽舟水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2月18日, (略) (略) 组织召开了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邀请3位专家组成技术评审组,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 (略) 广德经济开发区鹏举路与北外环路交叉区,区位优势,交通便利,相应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

建设规模: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以及食堂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于2019年5月6日获得了广德经开区经发局的备案文件(项目编码:2019-*-38-03-*)。

(略) “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于2019年8月委托 (略) 编制的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11月2日对《 (略) 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文号:广环审[2020]142号)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约为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1.45%。

(4).验收范围

本次针对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及相关设施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环评阶段拟采用集气罩收集+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实际使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是向环境利好方向发展的表现。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本项目的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可以纳入竣工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纳管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放至无量溪河。

2.废气

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1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控制要求。

定子浸漆与转子滴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通过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分别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有机废气排放参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

企业已按要求做好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验收期间的噪声监测数据可知,企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l中3类功能区标准度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马鞍山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论

项目总排口污染因子(pH、SS、COD、BOD5、氨氮、石油类)于2022年12月29日到30日监测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监测结论

2.1有组织废气

两级活性炭对VOCs的去除率为81.01%。

项目验收阶段VOCs的排放量为0.068t/a;VOCs排放总量在环评批复给出的0.081t/a的控制范围内。

2.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0.385mg/m3,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0.199mg/m3,VOCs能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监测结论

企业已按要求做好项目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委托马鞍山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

五、验收工作组结论

(略) 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了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 (略) 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意见反馈

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 (略) 。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8 1798 4515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26日

通讯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鹏举路与北外环路交叉区

广德 (略) --公示稿.pdf

,安徽

2023年2月18日, (略) (略) 组织召开了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邀请3位专家组成技术评审组,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 (略) 广德经济开发区鹏举路与北外环路交叉区,区位优势,交通便利,相应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

建设规模: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以及食堂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于2019年5月6日获得了广德经开区经发局的备案文件(项目编码:2019-*-38-03-*)。

(略) “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于2019年8月委托 (略) 编制的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11月2日对《 (略) 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文号:广环审[2020]142号)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约为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1.45%。

(4).验收范围

本次针对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及相关设施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环评阶段拟采用集气罩收集+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实际使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是向环境利好方向发展的表现。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本项目的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可以纳入竣工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纳管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放至无量溪河。

2.废气

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1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控制要求。

定子浸漆与转子滴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通过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分别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有机废气排放参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

企业已按要求做好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验收期间的噪声监测数据可知,企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l中3类功能区标准度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马鞍山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论

项目总排口污染因子(pH、SS、COD、BOD5、氨氮、石油类)于2022年12月29日到30日监测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监测结论

2.1有组织废气

两级活性炭对VOCs的去除率为81.01%。

项目验收阶段VOCs的排放量为0.068t/a;VOCs排放总量在环评批复给出的0.081t/a的控制范围内。

2.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0.385mg/m3,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0.199mg/m3,VOCs能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监测结论

企业已按要求做好项目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委托马鞍山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

五、验收工作组结论

(略) 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了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 (略) 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意见反馈

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 (略) 。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8 1798 4515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26日

通讯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鹏举路与北外环路交叉区

广德 (略) --公示稿.pdf

,安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