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南京扬子 (略) 扬子碳四综合利用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扬子碳四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扬子 (略) ;
项目性质:新建;
国民经济代码:[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产品方案:年产*基叔*基醚(MTBE)24万吨、*烯-1 4万吨、*烯-24.2万吨、C3C4混合烃52万吨;
建设地点:本项目在扬子炼化厂区外,位于南京新材料科技园1B-2-5地块,新征土地面积约9.9483ha(99483m2);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5万元,占总投资的1.89%;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99483m2;
职工人数:项目新增员工100人;
工作制度:全年工作333天,每天3班,1班8小时,共8000小时;
建设工期:2023.05~2024.10;
本项目以气分碳四和抽余碳四为主要原料,新建1套MTBE装置、1套*烯-1装置,分别采用固定床外循环反应+催化精馏技术生产MTBE,采用选择加氢技术生产*烯-1,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基叔*基醚(MTBE)24万吨、*烯-1 4万吨、*烯-2 4.2万吨、C3C4混合烃52万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烯-1装置生产过程中的不凝气、危废仓库、污水站及分析室废气,1-*烯装置一段精馏后的冷凝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污水站废气共同经新建焚烧炉处理后通过18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危废仓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分析室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装置内的水洗塔排水、生活污水、分析实验室排水、地面冲洗废水、蒸汽冷凝水、初期雨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及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初期雨水及分析实验室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接管南京胜科水务污水处理厂处理,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接管网送至园区电厂。
3、固废
建设项目拟建一般固废仓库200m2及危险固废仓库200m2,方便产生的固废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如废催化剂、分析室废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如生活垃圾等由环卫统一清运后卫生填埋。
4、噪声
本项目新增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类塔、各种泵类等,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加减震垫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贯彻执行相关政策、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扬子 (略)
通讯地址: (略) 江北新区扬子石化厂区内
联系人:臧主任
联系电话:025-*
评价单位:江苏 (略)
电话:025-* 传真:025-*
Email:*@*q.com
地址: (略) 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03月29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ttp://**,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