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鸭绿江源流区长白县段岸线受损弃置地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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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鸭绿江源流区长白县段岸线受损弃置地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鸭绿江源流区长白县段岸线受损弃置地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发改审批字〔2023〕9号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鸭绿江源流区长白县段岸线受损弃置地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鸭绿江源流区长白县段岸线受损弃置地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中元评字[2023]177号)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危岩体清理工程(不稳定斜坡坡面):危岩体清理工程量*.8m3,危岩体运输工程量*.8m3;削方工程:削方工程量7920 m3,削方运输工程量7920 m3;坡面复绿工程:挂网工程量*.1m2,高分子团粒喷播*.1m2,锚杆数量40122根;砌体拆除工程:砌体拆除工程量964.86m3,建筑垃圾外运工程量964.86m3;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工程量54033.25m3,推运废石工程量56298.25m3;金属围栏378.95延米;绿化工程:覆土工程量55436m3,外购客土工程量55436m3,植树28360株,撒播草籽工程量10.1475hm2等。

二、建设地址:长白县区域内。

三、项目总投资:9309.26 万元。

四、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省、市级资金及地方自筹。

五、建设期限:24个月。

六、项目编码:2303-*-04-01-*。

七、相关要求:(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三)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 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初步设计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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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鸭绿江源流区长白县段岸线受损弃置地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发改审批字〔2023〕9号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鸭绿江源流区长白县段岸线受损弃置地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鸭绿江源流区长白县段岸线受损弃置地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中元评字[2023]177号)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危岩体清理工程(不稳定斜坡坡面):危岩体清理工程量*.8m3,危岩体运输工程量*.8m3;削方工程:削方工程量7920 m3,削方运输工程量7920 m3;坡面复绿工程:挂网工程量*.1m2,高分子团粒喷播*.1m2,锚杆数量40122根;砌体拆除工程:砌体拆除工程量964.86m3,建筑垃圾外运工程量964.86m3;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工程量54033.25m3,推运废石工程量56298.25m3;金属围栏378.95延米;绿化工程:覆土工程量55436m3,外购客土工程量55436m3,植树28360株,撒播草籽工程量10.1475hm2等。

二、建设地址:长白县区域内。

三、项目总投资:9309.26 万元。

四、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省、市级资金及地方自筹。

五、建设期限:24个月。

六、项目编码:2303-*-04-01-*。

七、相关要求:(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三)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 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初步设计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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