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拟审批《寻甸县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拟审批《寻甸县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寻甸县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寻甸县 (略) 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城区(北至北二环,南至县档案馆,东至县城规划道路,西至唯美北路(地理度坐标为:东经 103° 16′24.957″,北纬 25°34′14.111″)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城区(北至北二环,南至县档案馆,东至县城规划道路,西至唯美北路,项目总投资94269.95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09.96 亩,总建筑面积*m2,分两个地块建设。地块一建筑面积 *m2,其中地上 91854m2,地下 16472m2,主要建设门诊楼、医技楼、住院区楼、感染楼;地块二建筑面积 16874m2,其中地上 14374m2,地下 2500m2,主要建设办公科研楼、应急楼和体检楼; 共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531 个(电动汽车充电车位 159 个)、非机动车位 3187 个, (略) 设备工程、 (略) 工程、充电桩工程及基础配套工程等 。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气 环 境 |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施工粉尘、燃油机械废气、装修废气等。 分段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在施工过程中,根据《 (略)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对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措施,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 米,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输易撒漏物质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式运输装置完好,车辆进出、装卸施工场地时应对轮胎进行冲洗,车辆行驶路线应避开敏感区,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主体工程建设时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禁止在施工现场内熔融和加热沥青,砂、石料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并建围栏,必要时加防护网罩,减少扬尘,对水泥、白灰等易产尘材料,实行轻卸慢放,用封闭式库存办法暂存。 运营期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医疗废物暂存间、垃圾收集设施、卫生间及煎药产生的异味,食堂油烟,备用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感染楼带菌污风等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为半地埋式, 其臭气经收集管道导入微生物处置系统,通过专门培养在生物滤池内生物填料上的微生物膜对臭气分子进行净化和降解废气中的污染物,处理后的气体通过设置 15m高的排气筒( DA001)有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在灶头上方设置排气罩,食堂油烟经排气罩收集后经净化效率 85%以上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感染楼带菌污风:感染科病区室内安装紫外消毒,污染区设置为负压区,感染楼设置独立全新风空调系 其他废气:地下车库的废气经机械排风系统排出地下停车场,将排风口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朝向邻近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尽量设置在远离住户、人群活动的地方,排风口高度应高于地面 2.5m; 化粪池设置在绿化带下,与建筑物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生活垃圾严格做到日产日清处理,并定期对垃圾桶及其摆放周边喷洒消毒杀菌药水(每 1 至 2 天一次) ; 医疗废物的暂存时间最多不超过 48 小时;发电机设 (略) 综合楼地下室独立的设备房内,废气通过通风口走道等扩散至户外,煎药室设置机械抽排风系统,煎药异味经机械抽排风后自然稀释 ;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及管理人员生活废水、基坑涌水、雨季地表径流。 在项目区设置一个临时施工沉淀池,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池絮凝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排水沟,引排施工现场暴雨径流,收集排入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出入口设置沉淀池 1 个,采用水泵将基坑水泵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施工用水,不外排 。 运营期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住院废水、检验科废水、洗衣房废水、口腔科废水、手术室废水、危废间清洁废水,食堂废水、洗衣间废水等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预处理;感染楼废水经独立化粪池预池消毒处理;检验科产生的特殊医疗废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并加碱性试剂预处理调节 pH 值,其余废水直接进入化粪池预处理,上述污水最终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20m3/d)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后,通过污水总排口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寻甸县污水处理厂。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施工车辆噪声。 用地边界采取 2.5m 高隔声实体墙等围挡措施;噪声设备、施工车辆尽可能地远离南侧边界,高噪声临近中桥村一侧设置移动式声屏障;严 (略) 人民政府令第72 号《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比较大的设备晚上应禁止使用,需合理科学安排施工时序;在施工机械与设备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化施工方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 运营期 运营期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风机、水泵、污泥脱水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项目产噪设备应当采取隔声措施,将设备置于封闭设备房内。将柴油发电机、水泵置于地下室,污水处理站应地埋或半地埋设置。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对工程中产生的土石方进行平衡,对于不能平衡部分交由 (略) 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堆土场规范堆放, (略) 政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至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废过滤器、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生活垃圾、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脂、药渣及废弃紫外灯管。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不得超过 48 小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及暂 存 设 施 建 设 按 照《 医 疗 废 物 处 理处 置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 GB39707-202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11 修订)》、《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在贮泥池内采用漂白粉消毒满足《医疗机构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4 污泥控制标准(粪大肠菌群数≤ 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 95%)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紫外灯管、废过滤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隔油废油、食堂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中药渣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9日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评公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9日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2023年2月8日和2023年3月1日在云南信息报进行公示;2023年 3 月 24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评估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寻甸县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Email:*@*ohu.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寻甸县文苑路环保局(原老二小)
邮编:*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寻甸县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寻甸县 (略) 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城区(北至北二环,南至县档案馆,东至县城规划道路,西至唯美北路(地理度坐标为:东经 103° 16′24.957″,北纬 25°34′14.111″)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城区(北至北二环,南至县档案馆,东至县城规划道路,西至唯美北路,项目总投资94269.95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09.96 亩,总建筑面积*m2,分两个地块建设。地块一建筑面积 *m2,其中地上 91854m2,地下 16472m2,主要建设门诊楼、医技楼、住院区楼、感染楼;地块二建筑面积 16874m2,其中地上 14374m2,地下 2500m2,主要建设办公科研楼、应急楼和体检楼; 共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531 个(电动汽车充电车位 159 个)、非机动车位 3187 个, (略) 设备工程、 (略) 工程、充电桩工程及基础配套工程等 。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气 环 境 |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施工粉尘、燃油机械废气、装修废气等。 分段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在施工过程中,根据《 (略)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对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措施,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 米,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输易撒漏物质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式运输装置完好,车辆进出、装卸施工场地时应对轮胎进行冲洗,车辆行驶路线应避开敏感区,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主体工程建设时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禁止在施工现场内熔融和加热沥青,砂、石料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并建围栏,必要时加防护网罩,减少扬尘,对水泥、白灰等易产尘材料,实行轻卸慢放,用封闭式库存办法暂存。 运营期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医疗废物暂存间、垃圾收集设施、卫生间及煎药产生的异味,食堂油烟,备用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感染楼带菌污风等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为半地埋式, 其臭气经收集管道导入微生物处置系统,通过专门培养在生物滤池内生物填料上的微生物膜对臭气分子进行净化和降解废气中的污染物,处理后的气体通过设置 15m高的排气筒( DA001)有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在灶头上方设置排气罩,食堂油烟经排气罩收集后经净化效率 85%以上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感染楼带菌污风:感染科病区室内安装紫外消毒,污染区设置为负压区,感染楼设置独立全新风空调系 其他废气:地下车库的废气经机械排风系统排出地下停车场,将排风口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朝向邻近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尽量设置在远离住户、人群活动的地方,排风口高度应高于地面 2.5m; 化粪池设置在绿化带下,与建筑物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生活垃圾严格做到日产日清处理,并定期对垃圾桶及其摆放周边喷洒消毒杀菌药水(每 1 至 2 天一次) ; 医疗废物的暂存时间最多不超过 48 小时;发电机设 (略) 综合楼地下室独立的设备房内,废气通过通风口走道等扩散至户外,煎药室设置机械抽排风系统,煎药异味经机械抽排风后自然稀释 ;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及管理人员生活废水、基坑涌水、雨季地表径流。 在项目区设置一个临时施工沉淀池,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池絮凝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排水沟,引排施工现场暴雨径流,收集排入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出入口设置沉淀池 1 个,采用水泵将基坑水泵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施工用水,不外排 。 运营期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住院废水、检验科废水、洗衣房废水、口腔科废水、手术室废水、危废间清洁废水,食堂废水、洗衣间废水等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预处理;感染楼废水经独立化粪池预池消毒处理;检验科产生的特殊医疗废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并加碱性试剂预处理调节 pH 值,其余废水直接进入化粪池预处理,上述污水最终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20m3/d)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后,通过污水总排口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寻甸县污水处理厂。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施工车辆噪声。 用地边界采取 2.5m 高隔声实体墙等围挡措施;噪声设备、施工车辆尽可能地远离南侧边界,高噪声临近中桥村一侧设置移动式声屏障;严 (略) 人民政府令第72 号《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比较大的设备晚上应禁止使用,需合理科学安排施工时序;在施工机械与设备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化施工方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 运营期 运营期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风机、水泵、污泥脱水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项目产噪设备应当采取隔声措施,将设备置于封闭设备房内。将柴油发电机、水泵置于地下室,污水处理站应地埋或半地埋设置。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对工程中产生的土石方进行平衡,对于不能平衡部分交由 (略) 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堆土场规范堆放, (略) 政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至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废过滤器、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生活垃圾、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脂、药渣及废弃紫外灯管。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不得超过 48 小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及暂 存 设 施 建 设 按 照《 医 疗 废 物 处 理处 置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 GB39707-202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11 修订)》、《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在贮泥池内采用漂白粉消毒满足《医疗机构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4 污泥控制标准(粪大肠菌群数≤ 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 95%)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紫外灯管、废过滤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隔油废油、食堂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中药渣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9日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评公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9日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2023年2月8日和2023年3月1日在云南信息报进行公示;2023年 3 月 24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评估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寻甸县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Email:*@*ohu.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寻甸县文苑路环保局(原老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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