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喀喇沁旗分局关于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锡泊河防洪工程等2个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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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喀喇沁旗分局关于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锡泊河防洪工程等2个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657

联系地址:西城区锦南大街167号喀喇沁旗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邮编:*

1

(略) 喀喇沁旗锡泊河防洪工程

(略) 喀喇沁旗美林镇、王爷府镇、河南街道及河北街道

喀喇沁旗水利局

赤峰科林 (略)

项目位于喀喇沁旗美林镇、王爷府镇、河南街道及河北街道,项目为线性工程,共分为5处治理段,新建堤防防洪标准为二十年一遇,河道整治标准为十年一遇,堤防级别为4级,护岸工程级别为5级,穿堤涵洞级别为4级。加高培厚堤防工程5045米,新建堤防1963米,新建护岸19505米,新建6座穿堤建筑物,疏浚河道6474米。治理段4穿越喀喇沁旗锦山镇地下水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约为1005米,穿越河道中心桩号为35+164~36+169;治理段5穿越喀喇沁旗锦山镇地下水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约为420米,穿越河道中心桩号为36+169~36+589,治理段4及治理段5合计穿越喀喇沁旗锦山镇地下水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约1425米。治理段2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7924米,其中右侧护岸工程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6227米,左侧护岸工程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1697米;治理段3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118米,其中右侧护岸工程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96米,左侧护岸工程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22米,治理段2及治理段3合计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8042米。

1.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有效降低昼间噪声影响。

②要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

③及时修理和改进施工机械,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中土方开挖及回填要严格落实洒水、喷淋、喷雾等抑尘措施,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苫盖,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尤其要注意本项目排土场抑尘情况,及时洒水抑尘,并进行苫盖,将排土场粉尘对周边影响降至最低;

②本项目排土场边界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围挡,要求设置不低于2.5m高围挡,施工弃土运至排土场及时平铺压实并加盖抑尘网;

③各治理段适当位置应设置洗车设施,禁止设在水源保护区内;

④临近大气环境敏感目标段河道、土方堆放区、主要道路及排土场等地面,采取洒水等措施;

⑤施工工地外的临时道路应当简易硬化,并采取定时洒水、清扫等措施;

⑥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恢复植被,防止扬尘、水土流失;

⑦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对物料的大量运输,运输路线首选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的道路,尽量避开当地上下班高峰时间。限制运输物料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的车速。最大限度地减轻运输过程对沿线的粉尘污染。运精物料、渣土及垃敷的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满。若无密闭车斗,物料、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一律封板密封;施工区至本项目排土场运输车辆要减速慢行,并用苫布遮盖车辆,施工区至排土场段道路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运输车辆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⑧施工车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在运行时燃烧燃料会排放废气,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NO2、CO、THC等污染物。各种施工及运输车辆均采用环保达标的车辆及机械,并采用高标号的燃料,确保排放废气中的各种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施工现场不建拌和场,施工场地为露天空旷场地烟尘经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3.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产生点较为分散,难以集中处理,要求建设单位在各施工场地修建可移动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多级沉淀处理,不直接外排。由于施工用水对水质要求不是很高,因此处理后出水可用于施工场地周边洒水抑尘。

②建设单位应对施工期污水的排放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而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

③建设单位应保证机械设备完好,防止泄漏油,并控制施工生产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

④另外本项目锡泊河段施工位于喀喇沁旗锦山镇地下水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喀喇沁旗美林镇锡泊河水源地位于治理段1下游9km处,喀喇沁旗王爷府镇新建地下水型水源地位于治理段2、治理段3施工区域下游200m处。为了避免污水泄漏过程对水源地造成污染,本次环评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疏浚工程选择在非主汛期进行施工;不得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建设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构筑物;严格施工组织,优化施工方案,集中必要的人员设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施工时间;禁止在喀喇沁旗锦山镇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清洗施工机械和车辆。禁止任何施工期施工废水排入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期禁止在喀喇沁旗锦山镇地下水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喀喇沁旗王爷府镇新建地下水型水源地及喀喇沁旗美林镇锡泊河水源地排放任何建筑垃圾、粪便和易溶物;禁止设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本工程疏浚河道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机械清理和人工清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清理。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河道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大约为3000t,经收集后外运至锦山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②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及腐殖土均运至下瓦房村后山排土场,淤泥固化后在相关部门指导下进行土地复垦复植。

③荒草树木可复植部分树木运至下瓦房村后山排土场重新生态复植,不可复植部分荒草树木外售附近生物质颗粒厂。

④穿堤涵洞施工过程涉及模板制作及混凝土浇筑等,会产生建筑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无重金属等环境敏感物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建筑垃圾产生量为200t,建筑垃圾经建设单位收集后运至相关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⑤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长期堆存,作到日产日清;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必须保持整洁,不得带泥带渣上路;合理规划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运输路线,运输应尽量避开敏感点的交通高峰期,干燥季节运输前洒水抑尘,雨季及大风季节运输车辆应加帆布覆盖,减轻物料运输的交通压力和物料泄漏,减少运输途中二次扬尘及建筑垃圾、土石方散落。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

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锦山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禁止乱扔乱放、污染环境。

2

赤峰 (略) 混凝土预制构件建设项目

(略) 喀喇沁旗锦山镇桥头湾子村三组

赤峰 (略)

内蒙 (略)

赤峰 (略) 混凝土预制构件建设项目位于喀喇沁旗锦山镇桥头湾子村三组,租用22.15亩(约14767.0m2)的厂区,一期工程已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等设施,安装2条生产线,年产水泥管5000立方米,二期工程拟建设水泥管生产线一条,年产水泥管2500立方米。

1.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夜间不生产;

②使用大型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厂区地面全部硬化,道路硬化、洒水并及时清扫。

②建设全封闭式原料库储存沙子、石子;

③安装全封闭的水泥储罐,采用集气管对水泥粉尘进行补集;对生产车间进行全封闭。

④锅炉烟气袋除尘器+30m高排气筒。

3.水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箱分类收集并运往指定的垃圾点进行处置。

②水泥罐收集的粉尘直接落入水泥罐内,不外排;生产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返回生产工序,不外排。

③生物质锅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锅炉灰渣全部免费提供给附近居民用于沤制农家肥。

④项目产生的混凝土残渣,全部收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657

联系地址:西城区锦南大街167号喀喇沁旗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邮编:*

1

(略) 喀喇沁旗锡泊河防洪工程

(略) 喀喇沁旗美林镇、王爷府镇、河南街道及河北街道

喀喇沁旗水利局

赤峰科林 (略)

项目位于喀喇沁旗美林镇、王爷府镇、河南街道及河北街道,项目为线性工程,共分为5处治理段,新建堤防防洪标准为二十年一遇,河道整治标准为十年一遇,堤防级别为4级,护岸工程级别为5级,穿堤涵洞级别为4级。加高培厚堤防工程5045米,新建堤防1963米,新建护岸19505米,新建6座穿堤建筑物,疏浚河道6474米。治理段4穿越喀喇沁旗锦山镇地下水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约为1005米,穿越河道中心桩号为35+164~36+169;治理段5穿越喀喇沁旗锦山镇地下水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约为420米,穿越河道中心桩号为36+169~36+589,治理段4及治理段5合计穿越喀喇沁旗锦山镇地下水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约1425米。治理段2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7924米,其中右侧护岸工程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6227米,左侧护岸工程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1697米;治理段3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118米,其中右侧护岸工程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96米,左侧护岸工程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22米,治理段2及治理段3合计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8042米。

1.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有效降低昼间噪声影响。

②要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

③及时修理和改进施工机械,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中土方开挖及回填要严格落实洒水、喷淋、喷雾等抑尘措施,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苫盖,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尤其要注意本项目排土场抑尘情况,及时洒水抑尘,并进行苫盖,将排土场粉尘对周边影响降至最低;

②本项目排土场边界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围挡,要求设置不低于2.5m高围挡,施工弃土运至排土场及时平铺压实并加盖抑尘网;

③各治理段适当位置应设置洗车设施,禁止设在水源保护区内;

④临近大气环境敏感目标段河道、土方堆放区、主要道路及排土场等地面,采取洒水等措施;

⑤施工工地外的临时道路应当简易硬化,并采取定时洒水、清扫等措施;

⑥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恢复植被,防止扬尘、水土流失;

⑦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对物料的大量运输,运输路线首选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的道路,尽量避开当地上下班高峰时间。限制运输物料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的车速。最大限度地减轻运输过程对沿线的粉尘污染。运精物料、渣土及垃敷的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满。若无密闭车斗,物料、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一律封板密封;施工区至本项目排土场运输车辆要减速慢行,并用苫布遮盖车辆,施工区至排土场段道路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运输车辆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⑧施工车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在运行时燃烧燃料会排放废气,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NO2、CO、THC等污染物。各种施工及运输车辆均采用环保达标的车辆及机械,并采用高标号的燃料,确保排放废气中的各种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施工现场不建拌和场,施工场地为露天空旷场地烟尘经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3.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产生点较为分散,难以集中处理,要求建设单位在各施工场地修建可移动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多级沉淀处理,不直接外排。由于施工用水对水质要求不是很高,因此处理后出水可用于施工场地周边洒水抑尘。

②建设单位应对施工期污水的排放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而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

③建设单位应保证机械设备完好,防止泄漏油,并控制施工生产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

④另外本项目锡泊河段施工位于喀喇沁旗锦山镇地下水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喀喇沁旗美林镇锡泊河水源地位于治理段1下游9km处,喀喇沁旗王爷府镇新建地下水型水源地位于治理段2、治理段3施工区域下游200m处。为了避免污水泄漏过程对水源地造成污染,本次环评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疏浚工程选择在非主汛期进行施工;不得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建设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构筑物;严格施工组织,优化施工方案,集中必要的人员设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施工时间;禁止在喀喇沁旗锦山镇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清洗施工机械和车辆。禁止任何施工期施工废水排入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期禁止在喀喇沁旗锦山镇地下水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喀喇沁旗王爷府镇新建地下水型水源地及喀喇沁旗美林镇锡泊河水源地排放任何建筑垃圾、粪便和易溶物;禁止设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本工程疏浚河道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机械清理和人工清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清理。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河道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大约为3000t,经收集后外运至锦山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②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及腐殖土均运至下瓦房村后山排土场,淤泥固化后在相关部门指导下进行土地复垦复植。

③荒草树木可复植部分树木运至下瓦房村后山排土场重新生态复植,不可复植部分荒草树木外售附近生物质颗粒厂。

④穿堤涵洞施工过程涉及模板制作及混凝土浇筑等,会产生建筑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无重金属等环境敏感物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建筑垃圾产生量为200t,建筑垃圾经建设单位收集后运至相关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⑤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长期堆存,作到日产日清;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必须保持整洁,不得带泥带渣上路;合理规划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运输路线,运输应尽量避开敏感点的交通高峰期,干燥季节运输前洒水抑尘,雨季及大风季节运输车辆应加帆布覆盖,减轻物料运输的交通压力和物料泄漏,减少运输途中二次扬尘及建筑垃圾、土石方散落。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

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锦山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禁止乱扔乱放、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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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 (略) 混凝土预制构件建设项目

(略) 喀喇沁旗锦山镇桥头湾子村三组

赤峰 (略)

内蒙 (略)

赤峰 (略) 混凝土预制构件建设项目位于喀喇沁旗锦山镇桥头湾子村三组,租用22.15亩(约14767.0m2)的厂区,一期工程已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等设施,安装2条生产线,年产水泥管5000立方米,二期工程拟建设水泥管生产线一条,年产水泥管2500立方米。

1.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夜间不生产;

②使用大型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厂区地面全部硬化,道路硬化、洒水并及时清扫。

②建设全封闭式原料库储存沙子、石子;

③安装全封闭的水泥储罐,采用集气管对水泥粉尘进行补集;对生产车间进行全封闭。

④锅炉烟气袋除尘器+30m高排气筒。

3.水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箱分类收集并运往指定的垃圾点进行处置。

②水泥罐收集的粉尘直接落入水泥罐内,不外排;生产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返回生产工序,不外排。

③生物质锅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锅炉灰渣全部免费提供给附近居民用于沤制农家肥。

④项目产生的混凝土残渣,全部收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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