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典型案例冷水江市红宝加油站有限公司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典型案例冷水江市红宝加油站有限公司
一、案情简介
?2022年12月1日,接到群众信访匿名举报反映“红宝加油站很大油气味道希望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接到信访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与湖南 (略) (略) (略) 开展了加油站油气回收与无组织废气执法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92#和95#量油口接口挥发性有机物分别为1237μmol/mol和503μmol/mol,存在泄漏现象,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进行了立案调查。
( (略) (略) )
二、调查情况
2022年12月23日,报经局领导批准,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成立案件调查组开展调查取证。2022年12月21日,调查组分 (略) (略) 戴某、张某某进行调查问话,收集了工商营业执照、照片等材料。 (略) (略) 92#和95#量油口接口挥发性有机物未及时收集处理存在泄漏现象。
( (略) 现场对92#和95#量油口接口进行检测)
三、处理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 (略) 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点评:
1、该案件办案人员从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和违法行为进行了认真调查和证据固定,以违法事实为依据,引用法律条文更精准的原则,认为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不适用本案企业的违法情形,而第一款“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更符合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2、生态环境部门严格环境执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武器,严格执法,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落实,履行好企业环境保护责任。
(略) 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
2023年3月20日
一、案情简介
?2022年12月1日,接到群众信访匿名举报反映“红宝加油站很大油气味道希望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接到信访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与湖南 (略) (略) (略) 开展了加油站油气回收与无组织废气执法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92#和95#量油口接口挥发性有机物分别为1237μmol/mol和503μmol/mol,存在泄漏现象,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进行了立案调查。
( (略) (略) )
二、调查情况
2022年12月23日,报经局领导批准,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成立案件调查组开展调查取证。2022年12月21日,调查组分 (略) (略) 戴某、张某某进行调查问话,收集了工商营业执照、照片等材料。 (略) (略) 92#和95#量油口接口挥发性有机物未及时收集处理存在泄漏现象。
( (略) 现场对92#和95#量油口接口进行检测)
三、处理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 (略) 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点评:
1、该案件办案人员从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和违法行为进行了认真调查和证据固定,以违法事实为依据,引用法律条文更精准的原则,认为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不适用本案企业的违法情形,而第一款“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更符合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2、生态环境部门严格环境执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武器,严格执法,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落实,履行好企业环境保护责任。
(略) 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
2023年3月2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