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华润清远清城润远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华润清远清城润远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华润清远清城润远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6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润清远清城润远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清城区石角镇沙埗村、沙坑村和界牌村等区域 |
建设单位 | 华润电 (略) |
项目概况 | 华润清远清城润远复合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地 (略) (略) 清城区石角镇沙埗村、沙坑村和界牌村等区域,项目拟建场址用地现状主要为坑塘水面和园地(红线范围内的一些建筑物不拆除,避开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 90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为73.93MW)。升压站电压等级为110kV,拟设1台容量为80MVA的有载调压变压器,户外布置,电压为 80MVA,电压等级121±8×1.25%/37kV,拟通过1回110kV 输电线路至110kV图强升压站(该输出线路不在项目评价范围内)。项目规划使用年限为25年。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信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华润清远清城润远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6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润清远清城润远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清城区石角镇沙埗村、沙坑村和界牌村等区域 |
建设单位 | 华润电 (略) |
项目概况 | 华润清远清城润远复合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地 (略) (略) 清城区石角镇沙埗村、沙坑村和界牌村等区域,项目拟建场址用地现状主要为坑塘水面和园地(红线范围内的一些建筑物不拆除,避开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 90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为73.93MW)。升压站电压等级为110kV,拟设1台容量为80MVA的有载调压变压器,户外布置,电压为 80MVA,电压等级121±8×1.25%/37kV,拟通过1回110kV 输电线路至110kV图强升压站(该输出线路不在项目评价范围内)。项目规划使用年限为25年。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信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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