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略)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 (略) 江城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 (略) 江城区居住证并在有 (略) 市户籍人员。
(三) (略) 江 (略) 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 (略) 江城区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略) 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 (略) 江城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有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且从未认定过教师资格的,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需提供本人当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业成绩单及普通话二*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 (略) 和时间
(略) (略) 和江 (略) (往新华北路进入)。
申请人请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网报上传的照片一致)和本人身份 (略) 体检。 (略) 体检需自带体检表,体检 (略)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_*.html附件下载。
第一阶段体检时间:4月12日——4月21日
第二阶段体检时间:6月12日——6月21日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4月12日8:30——4月21日17:30
第二阶段:6月15日8:30——6月21日17:30
四、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4月18日——4月24日(9:00-11:50;15:00--17:20)(双休、节假日期间不受理)
第二阶段:6月16日——6月26日(9:00-11:50;15:00--17:20)(双休、节假日期间不受理)
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现场确认时请申请人带齐需上交和审核的材料及一张相片(相片格式务必为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网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及需交的认定材料,请申请人按《 (略)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执行,此公 (略) 教育厅网站的“公示公告”(网址:http://**)查看,请申请人务必详细阅知此公告内容,避免出现疏漏。
六、江城区户籍申请人现场确认地址为: (略) 江城区石湾北路东A1-3汇金大厦江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37号窗口。
户籍属于海陵或高新区的申请人,请回到户籍所属的海陵教育局或高新区教育局现场认定,阳东、阳西、阳春户籍的申请人同样需回到当地现场认定。
阳江 (略) 应届毕业生申请人请在原校现场认定。
江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662--*;
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662--*;
海陵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662--*。
附件: (略)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_*.html。
(略) 江城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
(略)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 (略) 江城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 (略) 江城区居住证并在有 (略) 市户籍人员。
(三) (略) 江 (略) 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 (略) 江城区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略) 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 (略) 江城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有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且从未认定过教师资格的,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需提供本人当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业成绩单及普通话二*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 (略) 和时间
(略) (略) 和江 (略) (往新华北路进入)。
申请人请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网报上传的照片一致)和本人身份 (略) 体检。 (略) 体检需自带体检表,体检 (略)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_*.html附件下载。
第一阶段体检时间:4月12日——4月21日
第二阶段体检时间:6月12日——6月21日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4月12日8:30——4月21日17:30
第二阶段:6月15日8:30——6月21日17:30
四、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4月18日——4月24日(9:00-11:50;15:00--17:20)(双休、节假日期间不受理)
第二阶段:6月16日——6月26日(9:00-11:50;15:00--17:20)(双休、节假日期间不受理)
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现场确认时请申请人带齐需上交和审核的材料及一张相片(相片格式务必为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网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及需交的认定材料,请申请人按《 (略)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执行,此公 (略) 教育厅网站的“公示公告”(网址:http://**)查看,请申请人务必详细阅知此公告内容,避免出现疏漏。
六、江城区户籍申请人现场确认地址为: (略) 江城区石湾北路东A1-3汇金大厦江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37号窗口。
户籍属于海陵或高新区的申请人,请回到户籍所属的海陵教育局或高新区教育局现场认定,阳东、阳西、阳春户籍的申请人同样需回到当地现场认定。
阳江 (略) 应届毕业生申请人请在原校现场认定。
江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662--*;
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662--*;
海陵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662--*。
附件: (略)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_*.html。
(略) 江城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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