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淅减智能减振系统有限公司汽车减振器、电磁可控减振器、空气悬挂生产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关于江苏淅减智能减振系统有限公司汽车减振器、电磁可控减振器、空气悬挂生产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关于江苏淅减智能减振系统有限公司汽车减振器、电磁可控减振器、空气悬挂生产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关于江苏淅减 (略) 汽车减振器、电磁可控减振器、空气悬挂生产项目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
Email:*@*26.com。
通讯地址:泗洪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汽车减振器、电磁可控减振器、空气悬挂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杭州东路16号。
三、建设单位:江苏淅减 (略)
四、环评机构:南京艾 (略)
五、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万元, (略) (略) 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内建设“汽车减振器、电磁可控减振器、空气悬挂生产项目”,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等附属工程。本项目为一期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汽车减振器400万支、电磁可控减振器6万套、空气悬挂6万套的生产规模,目前,项目已于2022年10月10日 (略) 泗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泗洪经开备〔2022〕206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废水包括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机加工生产线废水、脱脂陶化喷漆线生产废水,废水经收集后采用“隔油调节池+二级混凝反应池”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接管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喷漆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流平在密闭流平室内进行,烘干在密闭烘道内进行,产生的前补喷漆废气、全自动喷漆废气、后补喷漆废气经喷漆房密闭负压+水帘式漆雾净化系统+除雾系统+三级过滤器收集处理,流平废气经流平室进出口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经烘道中间密闭进出口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均为98%,后均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喷漆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及水分烘干、漆料烘干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有组织颗粒 (略) 《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中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的要求。
3、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生活垃圾处置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规定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标准修改单要求。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固体废弃物严禁随意排放,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略) 泗洪生态环境局???
????????????????????????????????? 2023年3月29日??????????????????????? ???????????????????????????????????????????????????????????????????????????????????????????????????????????????????????????????????????????????????????????????????????????
关于江苏淅减智能减振系统有限公司汽车减振器、电磁可控减振器、空气悬挂生产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关于江苏淅减 (略) 汽车减振器、电磁可控减振器、空气悬挂生产项目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
Email:*@*26.com。
通讯地址:泗洪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汽车减振器、电磁可控减振器、空气悬挂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杭州东路16号。
三、建设单位:江苏淅减 (略)
四、环评机构:南京艾 (略)
五、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万元, (略) (略) 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内建设“汽车减振器、电磁可控减振器、空气悬挂生产项目”,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等附属工程。本项目为一期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汽车减振器400万支、电磁可控减振器6万套、空气悬挂6万套的生产规模,目前,项目已于2022年10月10日 (略) 泗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泗洪经开备〔2022〕206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废水包括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机加工生产线废水、脱脂陶化喷漆线生产废水,废水经收集后采用“隔油调节池+二级混凝反应池”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接管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喷漆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流平在密闭流平室内进行,烘干在密闭烘道内进行,产生的前补喷漆废气、全自动喷漆废气、后补喷漆废气经喷漆房密闭负压+水帘式漆雾净化系统+除雾系统+三级过滤器收集处理,流平废气经流平室进出口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经烘道中间密闭进出口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均为98%,后均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喷漆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及水分烘干、漆料烘干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有组织颗粒 (略) 《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中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的要求。
3、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生活垃圾处置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规定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标准修改单要求。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固体废弃物严禁随意排放,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略) 泗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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