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派出所、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黑河派出所、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阳县公安局黑河派出所、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地块编码:*) (略) 略阳县黑河镇五郎坪村,占地面积为2628m2(3.942亩),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6.35510°、北纬33.30940°,东临五郎坪村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南邻 (略) (处于待建)、西邻住户和农用地,北邻黑河镇中心幼儿园。
根据略阳自然资源局关于地块信息的核实意见,土地责任人为略阳县仙台坝镇仙台坝村村委会,变更前土地用途为农用地,规划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3月1日,略阳县公安局委托陕西汉 (略) 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公示内容:略阳县公安局黑河派出所、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方法,通过综合分析和污染识别,地块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极小,地块环境质量符合用途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卢总
联系电话:*
略阳县公安局黑河派出所、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地块编码:*) (略) 略阳县黑河镇五郎坪村,占地面积为2628m2(3.942亩),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6.35510°、北纬33.30940°,东临五郎坪村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南邻 (略) (处于待建)、西邻住户和农用地,北邻黑河镇中心幼儿园。
根据略阳自然资源局关于地块信息的核实意见,土地责任人为略阳县仙台坝镇仙台坝村村委会,变更前土地用途为农用地,规划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3月1日,略阳县公安局委托陕西汉 (略) 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公示内容:略阳县公安局黑河派出所、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方法,通过综合分析和污染识别,地块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极小,地块环境质量符合用途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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