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云华安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搬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湖北云华安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搬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 (略) 合成氨搬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 (略) 合成氨搬迁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湖 (略)
建设地点: (略) 田镇工业新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8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
验收监测结论:
1.环保措施落实情况1.1废气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废气主要为煤仓粉尘,锅炉烟气,低温*醇洗尾气,碎煤粉尘,动力站灰库、石灰石仓、消石灰仓、渣仓粉尘,硫磺回收单元含硫酸性废气,黑(灰)水处理系统废气、氨合成高压氨分离废气、液氮洗闪蒸分离器废气。
(1)煤仓废气:5个煤仓仓顶各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40m高排气筒;
(2)锅炉烟气采取SNCR+SCR联合脱硝+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工艺处理,通过120m高排气筒排放;
(3)低温*醇洗尾气采取洗涤塔处理,通过60m高排气筒排放;
(4)碎煤间两台碎煤机各配备一套多管冲击式除尘器,通过各自17.8m高排气筒排放。
(5)动力站灰库、石灰石仓、消石灰仓、渣仓各配套仓顶除尘器,共6套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
(6)硫磺回收单元含硫酸性废气进入锅炉焚烧处理
(7)黑(灰)水处理系统废气、氨合成高压氨分离废气、液氮洗闪蒸分离器废气进入火炬燃烧系统,一氧化碳充分燃烧分解成二氧化碳,氨气充分燃烧生成二氧化氮。
1.2废水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为渣水处理废水、低温*醇洗废水、生活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水和分析化验废水,脱盐水站排水和循环水站排水一起进入回用水站处理后回用至循环水站,回用水站排浓水与渣水处理废水、低温*醇洗废水、生活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田镇污水泵站 (略) 政污水管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入长江(武穴段)。
(1)气化废水经冷却塔与生活污水经格栅井、自流废水集水池一起进入反应池-预沉池-综合调节池-IMC池-中间水池-BMF池-中间水池-自洗式砂滤装置-消毒池进行处理;一般生产废水进入综合调节池及后续工艺处理。
(2)回用水站浓盐水进入均质调节池-反消化池-MBR池-消毒池处理。
1.3噪声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生产设备安装在厂房内,采用墙体隔音,生产高噪声设备主要采用消声器、减震垫等降噪措施。
1.4固废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1)危险废物: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催化剂(HW50 261-167-50)委托湖北 (略) 处置,机修废油及废油桶(HW08 900-249-08)委托湖北鄂东 (略) 处置,污水处理污泥(HW49 772-006-49)委托湖北汇楚 (略) 处置,
(2)一般工业固废: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煤渣(SW03)、炉渣和灰渣(SW59) (略) (略) 利用,废分子筛、废氧化铝吸附剂(SW59)委托杭州 (略) 处置,
(3)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1.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氨水、柴油、液氨等危险化学品储罐区设置了围堰,围堰高1.2m;
(2)建设了消防设施、储备了应急救援物资;
(3)已建设1座初期雨水池(容积3000m3)、1座事故应急池(容积7500m3),位于污水处理站南侧;
(4)已设置危险气体报警装置及事故报警系统,危险气体报警器数量、安装位置、常设报警限值见附件14-全厂GDS设备台账;
(5)建设了5个地下水监测井,分别位于东北厂界处、污水处理站南部、动力站南部、氨罐区南部、煤气化装置区北部。
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2.1废气监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排放
①锅炉废气监测结果
2022年5月25日~26日锅炉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监测结果表明,二氧化硫监测浓度最大值为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6kg/h,氮氧化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2kg/h,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3.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1kg/h,烟气黑度监测浓度均≤1级;锅炉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和《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2014]2093号提出的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限值。硫化氢监测浓度最大值为0.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5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②煤仓粉尘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2022年5月25日~26日煤仓粉尘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DA002煤仓粉尘排气筒1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5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2kg/h,DA003煤仓粉尘排气筒2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3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2kg/h,DA004煤仓粉尘排气筒3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9kg/h,DA005煤仓粉尘排气筒4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5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9kg/h,DA006煤仓粉尘排气筒5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7kg/h。5个煤仓粉尘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
③破碎粉尘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2022年5月25日~26日破碎粉尘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DA007破碎粉尘排气筒1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3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4kg/h,DA008破碎粉尘排气筒2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4kg/h。2个破碎粉尘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
④低温*醇洗尾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2022年6月14日~15日低温*醇洗尾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DA009低温*醇洗尾气排气筒硫化氢监测浓度最大值为0.0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1×10-3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醇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0mg/m3。*醇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2022年5月12日~13日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G1厂界上风向参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氨0.10mg/m3、硫化氢未检出、非*烷总烃1.02mg/m3、颗粒物0.136mg/m3、*醇未检出、臭气浓度<10;G2厂界下风向监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氨0.10mg/m3、硫化氢0.001mg/m3、非*烷总烃1.15mg/m3、颗粒物0.267mg/m3、*醇未检出、臭气浓度<10;G3厂界下风向监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氨0.13mg/m3、硫化氢0.001mg/m3、非*烷总烃1.41mg/m3、颗粒物0.316mg/m3、*醇未检出、臭气浓度<10;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非*烷总烃、颗粒物、*醇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2.2废水监测结论
2022年5月25日~26日废水总排口监测结果表明,DW001废水总排放口监测项目平均值分别为:PH 8.10、氨氮0.10mg/L、氰化物未检出、总磷0.458mg/L、总氮2.74mg/L、石油类未检出、化学需氧量29.75mg/L、悬浮物3.625mg/L、挥发酚0.111mg/L、硫化物未检出。
2.3噪声监测结论
2022年5月25日~26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3dB(A)、54dB(A)、54dB(A)、53dB(A),夜间噪声平均值分别为49dB(A)、49dB(A)、49dB(A)、50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2.4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期间,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3.1地下水监测结论
项目地下水监测指标pH、总硬度、铬(六价)、锌、锰、铁、钠、铜、氰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挥发性酚类、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氟化物、硫化物、铝、汞、砷、铅、镉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3.2土壤监测结论
项目土壤监测指标汞、砷、铜、镍、铅、镉、铬(六价)、氰化物、石油烃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4.验收监测结论湖 (略) 合成氨搬迁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了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环保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该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 (略) 合成氨搬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 (略) 合成氨搬迁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湖 (略)
建设地点: (略) 田镇工业新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8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
验收监测结论:
1.环保措施落实情况1.1废气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废气主要为煤仓粉尘,锅炉烟气,低温*醇洗尾气,碎煤粉尘,动力站灰库、石灰石仓、消石灰仓、渣仓粉尘,硫磺回收单元含硫酸性废气,黑(灰)水处理系统废气、氨合成高压氨分离废气、液氮洗闪蒸分离器废气。
(1)煤仓废气:5个煤仓仓顶各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40m高排气筒;
(2)锅炉烟气采取SNCR+SCR联合脱硝+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工艺处理,通过120m高排气筒排放;
(3)低温*醇洗尾气采取洗涤塔处理,通过60m高排气筒排放;
(4)碎煤间两台碎煤机各配备一套多管冲击式除尘器,通过各自17.8m高排气筒排放。
(5)动力站灰库、石灰石仓、消石灰仓、渣仓各配套仓顶除尘器,共6套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
(6)硫磺回收单元含硫酸性废气进入锅炉焚烧处理
(7)黑(灰)水处理系统废气、氨合成高压氨分离废气、液氮洗闪蒸分离器废气进入火炬燃烧系统,一氧化碳充分燃烧分解成二氧化碳,氨气充分燃烧生成二氧化氮。
1.2废水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为渣水处理废水、低温*醇洗废水、生活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水和分析化验废水,脱盐水站排水和循环水站排水一起进入回用水站处理后回用至循环水站,回用水站排浓水与渣水处理废水、低温*醇洗废水、生活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田镇污水泵站 (略) 政污水管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入长江(武穴段)。
(1)气化废水经冷却塔与生活污水经格栅井、自流废水集水池一起进入反应池-预沉池-综合调节池-IMC池-中间水池-BMF池-中间水池-自洗式砂滤装置-消毒池进行处理;一般生产废水进入综合调节池及后续工艺处理。
(2)回用水站浓盐水进入均质调节池-反消化池-MBR池-消毒池处理。
1.3噪声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生产设备安装在厂房内,采用墙体隔音,生产高噪声设备主要采用消声器、减震垫等降噪措施。
1.4固废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1)危险废物: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催化剂(HW50 261-167-50)委托湖北 (略) 处置,机修废油及废油桶(HW08 900-249-08)委托湖北鄂东 (略) 处置,污水处理污泥(HW49 772-006-49)委托湖北汇楚 (略) 处置,
(2)一般工业固废: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煤渣(SW03)、炉渣和灰渣(SW59) (略) (略) 利用,废分子筛、废氧化铝吸附剂(SW59)委托杭州 (略) 处置,
(3)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1.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氨水、柴油、液氨等危险化学品储罐区设置了围堰,围堰高1.2m;
(2)建设了消防设施、储备了应急救援物资;
(3)已建设1座初期雨水池(容积3000m3)、1座事故应急池(容积7500m3),位于污水处理站南侧;
(4)已设置危险气体报警装置及事故报警系统,危险气体报警器数量、安装位置、常设报警限值见附件14-全厂GDS设备台账;
(5)建设了5个地下水监测井,分别位于东北厂界处、污水处理站南部、动力站南部、氨罐区南部、煤气化装置区北部。
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2.1废气监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排放
①锅炉废气监测结果
2022年5月25日~26日锅炉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监测结果表明,二氧化硫监测浓度最大值为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6kg/h,氮氧化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2kg/h,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3.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1kg/h,烟气黑度监测浓度均≤1级;锅炉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和《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2014]2093号提出的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限值。硫化氢监测浓度最大值为0.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5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②煤仓粉尘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2022年5月25日~26日煤仓粉尘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DA002煤仓粉尘排气筒1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5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2kg/h,DA003煤仓粉尘排气筒2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3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2kg/h,DA004煤仓粉尘排气筒3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9kg/h,DA005煤仓粉尘排气筒4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5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9kg/h,DA006煤仓粉尘排气筒5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7kg/h。5个煤仓粉尘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
③破碎粉尘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2022年5月25日~26日破碎粉尘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DA007破碎粉尘排气筒1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3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4kg/h,DA008破碎粉尘排气筒2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4kg/h。2个破碎粉尘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
④低温*醇洗尾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2022年6月14日~15日低温*醇洗尾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DA009低温*醇洗尾气排气筒硫化氢监测浓度最大值为0.0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1×10-3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醇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0mg/m3。*醇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2022年5月12日~13日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G1厂界上风向参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氨0.10mg/m3、硫化氢未检出、非*烷总烃1.02mg/m3、颗粒物0.136mg/m3、*醇未检出、臭气浓度<10;G2厂界下风向监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氨0.10mg/m3、硫化氢0.001mg/m3、非*烷总烃1.15mg/m3、颗粒物0.267mg/m3、*醇未检出、臭气浓度<10;G3厂界下风向监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氨0.13mg/m3、硫化氢0.001mg/m3、非*烷总烃1.41mg/m3、颗粒物0.316mg/m3、*醇未检出、臭气浓度<10;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非*烷总烃、颗粒物、*醇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2.2废水监测结论
2022年5月25日~26日废水总排口监测结果表明,DW001废水总排放口监测项目平均值分别为:PH 8.10、氨氮0.10mg/L、氰化物未检出、总磷0.458mg/L、总氮2.74mg/L、石油类未检出、化学需氧量29.75mg/L、悬浮物3.625mg/L、挥发酚0.111mg/L、硫化物未检出。
2.3噪声监测结论
2022年5月25日~26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3dB(A)、54dB(A)、54dB(A)、53dB(A),夜间噪声平均值分别为49dB(A)、49dB(A)、49dB(A)、50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2.4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期间,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3.1地下水监测结论
项目地下水监测指标pH、总硬度、铬(六价)、锌、锰、铁、钠、铜、氰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挥发性酚类、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氟化物、硫化物、铝、汞、砷、铅、镉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3.2土壤监测结论
项目土壤监测指标汞、砷、铜、镍、铅、镉、铬(六价)、氰化物、石油烃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4.验收监测结论湖 (略) 合成氨搬迁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了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环保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该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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