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菻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钛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安徽菻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钛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 安徽菻 (略) 钛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长山大道58号安徽菻 (略) 现有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安徽菻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中禹 (略) | ||
项目概况 | 一、安徽菻 (略) 位于长山大道58号。2016年7月, (略) (略) 石膏综合利用项目(铜环评〔2016〕54号),2018年10月,该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验收产能为60万吨/年水泥缓凝剂。 (略) 现有厂区内,拟对现有钛石膏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在以钛石膏为原料生产水泥缓凝剂的基础上,新增磷石膏、脱硫石膏、中和渣等一般固废作为原辅料,并配套提升相应的储运、环保等工程。项目建成后,水泥缓凝剂产能维持不变。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4万元,已通过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备案。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依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 (略) 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同时新增余热资源回收利用装置,提升热能利用效率,并强化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现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之规定,你单位及技术单位安徽中禹 (略) 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优化并加强1#厂房(含生产车间、配比车间、成品库1等)、2#厂房、3#厂房的全封闭设计、建设和改造。各厂房大门仅在车辆运输进出时,方可打开。烘干后的产品应采用封闭式皮带廊密闭输送,物料装卸等操作须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加强原料库至配比车间途中原料转运的扬尘控制。强化厂区保洁和粉尘收集。烘干窑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密闭管道收集,各经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降温喷淋塔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成品出料、除尘器收尘回用落料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强化运输扬尘管控,运输车辆须采取环保运输方式,落实车辆密闭要求;设置运输车辆冲洗装置,车辆进出须采取冲洗措施。烘干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限值标准。颗粒物等污染物周界外浓度限值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并做好现有管网的衔接,严禁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降温喷淋塔排水经换热+沉淀后,回用于喷淋工序。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地面冲洗和车辆冲洗。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妥善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强化钛石膏、中和渣等原料的贮存管理,贮存场所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沉淀池沉渣、烘干工序除尘器收尘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成品出料工序除尘器收尘、成品库地面沉降粉尘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新增隔油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并加强全厂防渗区的日常维护和泄漏检测。 (六)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完善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排污口。 (七)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现有工程环境问题整改措施。 四、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指标执行。 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设置要求。你公司应主动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规划建设环境敏感建筑及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若项目发生重大变更,你公司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七、根据《关于划转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职权的函》(铜环〔2019〕184号)要求,由经开区安环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负责经开区环保监管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办理部门 | 开发区安环局 | 受理地点 | 开发区管委会408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562-* | 电子邮箱 | *@*63.com |
附件:《安徽菻 (略) 钛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3月22日
项目名称 | 安徽菻 (略) 钛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长山大道58号安徽菻 (略) 现有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安徽菻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中禹 (略) | ||
项目概况 | 一、安徽菻 (略) 位于长山大道58号。2016年7月, (略) (略) 石膏综合利用项目(铜环评〔2016〕54号),2018年10月,该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验收产能为60万吨/年水泥缓凝剂。 (略) 现有厂区内,拟对现有钛石膏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在以钛石膏为原料生产水泥缓凝剂的基础上,新增磷石膏、脱硫石膏、中和渣等一般固废作为原辅料,并配套提升相应的储运、环保等工程。项目建成后,水泥缓凝剂产能维持不变。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4万元,已通过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备案。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依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 (略) 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同时新增余热资源回收利用装置,提升热能利用效率,并强化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现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之规定,你单位及技术单位安徽中禹 (略) 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优化并加强1#厂房(含生产车间、配比车间、成品库1等)、2#厂房、3#厂房的全封闭设计、建设和改造。各厂房大门仅在车辆运输进出时,方可打开。烘干后的产品应采用封闭式皮带廊密闭输送,物料装卸等操作须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加强原料库至配比车间途中原料转运的扬尘控制。强化厂区保洁和粉尘收集。烘干窑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密闭管道收集,各经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降温喷淋塔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成品出料、除尘器收尘回用落料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强化运输扬尘管控,运输车辆须采取环保运输方式,落实车辆密闭要求;设置运输车辆冲洗装置,车辆进出须采取冲洗措施。烘干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限值标准。颗粒物等污染物周界外浓度限值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并做好现有管网的衔接,严禁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降温喷淋塔排水经换热+沉淀后,回用于喷淋工序。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地面冲洗和车辆冲洗。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妥善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强化钛石膏、中和渣等原料的贮存管理,贮存场所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沉淀池沉渣、烘干工序除尘器收尘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成品出料工序除尘器收尘、成品库地面沉降粉尘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新增隔油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并加强全厂防渗区的日常维护和泄漏检测。 (六)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完善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排污口。 (七)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现有工程环境问题整改措施。 四、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指标执行。 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设置要求。你公司应主动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规划建设环境敏感建筑及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若项目发生重大变更,你公司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七、根据《关于划转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职权的函》(铜环〔2019〕184号)要求,由经开区安环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负责经开区环保监管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办理部门 | 开发区安环局 | 受理地点 | 开发区管委会408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562-* | 电子邮箱 | *@*63.com |
附件:《安徽菻 (略) 钛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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