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敖汉旗发改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
2022年敖汉旗发改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
敖汉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落实我委生态保护责任,做好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现就敖汉旗发改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如下:
1.负责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拟订高质量发展重大任务和相关政策。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 (略) 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引导固定资产投资投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
编制完成了敖汉旗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行动方案、敖汉旗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敖汉旗“十四五”新能源产业规划,紧抓全区“十四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机遇,吸引更多央企、国企等有实力的企业来我旗开发新能源项目。推动锐电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并网;推动中电建赤峰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推动元宝山电厂火电灵活性改造项目获批并开工建设。推进奈曼旗至敖汉旗燃气管道建设进程,助力园区企业发展。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拟订高质量发展重大任务和相关政策。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 (略) 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引导固定资产投资投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
2. 负 (略) 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研究制定全旗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利用我旗沙漠资源开展光伏治沙、滩涂光伏、风电等多种产业融合的建设模式。加快我旗新增风电、光电的储能项目开工建设,培育壮大新动能,严禁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新增产能,严禁违规备案。 (略) 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煤炭消费比重,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
3.严格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不涉及
4.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循环经济规划、政策。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配合工信局建立健全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配合工信局建立健全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围绕城镇生活污水及垃圾分类处理、节能减碳、资源循环利用等方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结合全旗若干重大工程建设任务,统筹安排 2022年旗本级基本建设投资支持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重点项目建设。
5.积极争取生态环境保护中央、自 (略) 预算内资金,按照要求,推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政策措施。 (略) 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指导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落实《“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我旗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拟组织开展国家碳达峰试点申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相关申报工作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征集“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典型案例的通知》典型案例的上报准备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循环经济规划、政策。争取生态环境保护中央、自 (略) 预算内资金,按照要求,推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政策措施。
6.按照国家、自治区、 (略) 工作部署,执行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落实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等环保电价政策。
我旗没有高耗能企业,不涉及
7.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按照国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边界范围,实施精准管控,避免出现一刀切和出台过激性管控政策。对增量项目严格把好节能审查关,对存量项目实施升级改造,对违规项目依法依规责令整改。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专项检查“回头看”,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指导监督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控制能源领域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综合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8.负责指导监督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控制能源领域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
精准实施能耗双控管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优化能耗指标管理、监督考核、节能审查等方面制度设计,强化能耗强度约束,增加总量管理弹性,保障我旗高质量项目用能需求。支持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有效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性水平。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完成全旗能耗监测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将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部纳入能耗在线实时监测。
9.负责综合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落实《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若干措施》,推进我旗试点示范,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落实《全国“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制定全旗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
10.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煤炭消费比重,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
研究制定全旗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利用我旗沙漠资源开展光伏治沙、滩涂光伏、风电等多种产业融合的建设模式。加快我旗新增风电、光电的储能项目开工建设,培育壮大新动能,严禁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新增产能,严禁违规备案。 (略) 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煤炭消费比重,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
11.负责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协调指导城镇配电网建设,推动热电联产供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做好“煤改电” “煤改气”电源气源保障工作。
做好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协调指导城镇配电网建设,推动热电联产供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做好“煤改电” “煤改气”电源气源保障工作。
12. (略) 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完成《敖汉旗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油品升级工作,保障达标油品供应。
配合工信、商务去各加油点按照上级文件做好油品升级工作,保障达标油品供应,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1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统筹煤矿火区、采空区、沉陷区等灾害综合治理工作。
不涉及
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敖汉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落实我委生态保护责任,做好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现就敖汉旗发改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如下:
1.负责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拟订高质量发展重大任务和相关政策。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 (略) 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引导固定资产投资投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
编制完成了敖汉旗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行动方案、敖汉旗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敖汉旗“十四五”新能源产业规划,紧抓全区“十四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机遇,吸引更多央企、国企等有实力的企业来我旗开发新能源项目。推动锐电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并网;推动中电建赤峰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推动元宝山电厂火电灵活性改造项目获批并开工建设。推进奈曼旗至敖汉旗燃气管道建设进程,助力园区企业发展。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拟订高质量发展重大任务和相关政策。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 (略) 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引导固定资产投资投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
2. 负 (略) 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研究制定全旗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利用我旗沙漠资源开展光伏治沙、滩涂光伏、风电等多种产业融合的建设模式。加快我旗新增风电、光电的储能项目开工建设,培育壮大新动能,严禁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新增产能,严禁违规备案。 (略) 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煤炭消费比重,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
3.严格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不涉及
4.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循环经济规划、政策。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配合工信局建立健全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配合工信局建立健全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围绕城镇生活污水及垃圾分类处理、节能减碳、资源循环利用等方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结合全旗若干重大工程建设任务,统筹安排 2022年旗本级基本建设投资支持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重点项目建设。
5.积极争取生态环境保护中央、自 (略) 预算内资金,按照要求,推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政策措施。 (略) 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指导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落实《“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我旗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拟组织开展国家碳达峰试点申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相关申报工作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征集“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典型案例的通知》典型案例的上报准备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循环经济规划、政策。争取生态环境保护中央、自 (略) 预算内资金,按照要求,推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政策措施。
6.按照国家、自治区、 (略) 工作部署,执行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落实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等环保电价政策。
我旗没有高耗能企业,不涉及
7.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按照国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边界范围,实施精准管控,避免出现一刀切和出台过激性管控政策。对增量项目严格把好节能审查关,对存量项目实施升级改造,对违规项目依法依规责令整改。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专项检查“回头看”,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指导监督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控制能源领域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综合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8.负责指导监督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控制能源领域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
精准实施能耗双控管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优化能耗指标管理、监督考核、节能审查等方面制度设计,强化能耗强度约束,增加总量管理弹性,保障我旗高质量项目用能需求。支持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有效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性水平。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完成全旗能耗监测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将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部纳入能耗在线实时监测。
9.负责综合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落实《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若干措施》,推进我旗试点示范,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落实《全国“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制定全旗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
10.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煤炭消费比重,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
研究制定全旗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利用我旗沙漠资源开展光伏治沙、滩涂光伏、风电等多种产业融合的建设模式。加快我旗新增风电、光电的储能项目开工建设,培育壮大新动能,严禁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新增产能,严禁违规备案。 (略) 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煤炭消费比重,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
11.负责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协调指导城镇配电网建设,推动热电联产供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做好“煤改电” “煤改气”电源气源保障工作。
做好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协调指导城镇配电网建设,推动热电联产供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做好“煤改电” “煤改气”电源气源保障工作。
12. (略) 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完成《敖汉旗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油品升级工作,保障达标油品供应。
配合工信、商务去各加油点按照上级文件做好油品升级工作,保障达标油品供应,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1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统筹煤矿火区、采空区、沉陷区等灾害综合治理工作。
不涉及
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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