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慕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量产石墨烯及其衍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安徽慕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量产石墨烯及其衍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慕 (略) 安全环保量产石墨烯及其衍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安全环保量产石墨烯及其衍生物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新大道900号苏大天宫科技园28号
建设单位:安徽慕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安徽慕 (略)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新大道900号苏大天宫科技园28号厂房投资建设“安全环保量产石墨烯及其衍生物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吨各类石墨烯石墨烯及其衍生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混料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在经干湿分离器+二级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为90%,废气经排气筒排放;气流膜废气收集效率为100%,废气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处理后,处理效率为99%,废气经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在经二级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为90%,废气经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和测试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中和、PAC絮凝沉淀、沉淀处理后通过厂区排放口排入污水管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配套污水处理站1座,污水站规模5m2/d 采用“中和+PAC絮凝沉淀+压滤机+过滤器”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设置在一楼外侧,三楼测试废水沿着管道与一楼喷淋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汇合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
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规定,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和相关收集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公示.zi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环保局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徽州南路1999号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房产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慕 (略) 安全环保量产石墨烯及其衍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安全环保量产石墨烯及其衍生物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新大道900号苏大天宫科技园28号
建设单位:安徽慕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安徽慕 (略)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新大道900号苏大天宫科技园28号厂房投资建设“安全环保量产石墨烯及其衍生物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吨各类石墨烯石墨烯及其衍生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混料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在经干湿分离器+二级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为90%,废气经排气筒排放;气流膜废气收集效率为100%,废气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处理后,处理效率为99%,废气经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在经二级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为90%,废气经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和测试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中和、PAC絮凝沉淀、沉淀处理后通过厂区排放口排入污水管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配套污水处理站1座,污水站规模5m2/d 采用“中和+PAC絮凝沉淀+压滤机+过滤器”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设置在一楼外侧,三楼测试废水沿着管道与一楼喷淋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汇合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
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规定,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和相关收集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公示.zi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环保局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徽州南路1999号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房产环保局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