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3年3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3年3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真:053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驱动齿轮箱配件加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 (略) 经济开发区广东路2号 | (略) | 山东 (略) | 项 (略) 经济开发区广东路2号,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21度11分17.940秒,北纬:36度44分56.853秒。该项目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总投资20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万元。 | 1、项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签订协议的 (略) 进行集中处理。2、项目增加喷漆作业工序的调漆、喷漆、固化等工序均依托现有喷涂房内进行,喷漆作业产生的废气应集中收集通过改造后“过滤棉+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采取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减震、隔声、消音等综合治理措施。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真:053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驱动齿轮箱配件加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 (略) 经济开发区广东路2号 | (略) | 山东 (略) | 项 (略) 经济开发区广东路2号,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21度11分17.940秒,北纬:36度44分56.853秒。该项目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总投资20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万元。 | 1、项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签订协议的 (略) 进行集中处理。2、项目增加喷漆作业工序的调漆、喷漆、固化等工序均依托现有喷涂房内进行,喷漆作业产生的废气应集中收集通过改造后“过滤棉+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采取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减震、隔声、消音等综合治理措施。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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