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高新区方舱医院项目
关于2023年3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高新区方舱医院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 (略) 项目 | (略) 高新区板仓路159号(原四川经 (略) 旧址)内 | (略) (略) (略) | 四川迪远安全 (略) |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略) 高新区板仓路159号(原四川经 (略) 旧址)内,项目征用原四川经 (略) 旧址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22326.17m2(利用原有建筑面积21701.76m2,新建建筑面积624.41m2), (略) 区、医技区、医务区、物资保障区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利用废弃工业厂房应急改造建设500张床 (略)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属于抢险救灾类工程项目,已于2022年7月31日前建设完成,施工期已结束,至今未开始运营。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略) 污染区及缓冲区废气采取的措施:在室内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加装过滤消毒系统,采取层流通风;采用常规消毒措施定期消毒;利用紫外线灯车分别对地面及物品表面和室内外空气进行消毒; (略) 的自然通风。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紫外光消毒+生物除臭”处理,然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在室内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加装过滤消毒系统;医疗废物通过专用容器及防漏胶袋密封;紫外线灯管定期进行消毒。备用发电机废气经发电机配置的消烟除尘设施处理后,引至建筑物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后经内置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后,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板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后最终排入釜溪河。 (3)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至相应容器,分类、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经消毒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感染类生活垃圾收集至相应容器,分类、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经消毒处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负压通风系统废滤材收集至相应容器,分类、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经消毒处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至相应容器,分类、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经消毒处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紫外灯管更换后的废紫外灯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非感染类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餐厨废弃物和废油脂加工单位处理。 (4)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为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同时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增加消声器,并加强设备维护管理以及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 (略) 项目 | (略) 高新区板仓路159号(原四川经 (略) 旧址)内 | (略) (略) (略) | 四川迪远安全 (略) |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略) 高新区板仓路159号(原四川经 (略) 旧址)内,项目征用原四川经 (略) 旧址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22326.17m2(利用原有建筑面积21701.76m2,新建建筑面积624.41m2), (略) 区、医技区、医务区、物资保障区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利用废弃工业厂房应急改造建设500张床 (略)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属于抢险救灾类工程项目,已于2022年7月31日前建设完成,施工期已结束,至今未开始运营。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略) 污染区及缓冲区废气采取的措施:在室内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加装过滤消毒系统,采取层流通风;采用常规消毒措施定期消毒;利用紫外线灯车分别对地面及物品表面和室内外空气进行消毒; (略) 的自然通风。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紫外光消毒+生物除臭”处理,然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在室内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加装过滤消毒系统;医疗废物通过专用容器及防漏胶袋密封;紫外线灯管定期进行消毒。备用发电机废气经发电机配置的消烟除尘设施处理后,引至建筑物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后经内置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后,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板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后最终排入釜溪河。 (3)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至相应容器,分类、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经消毒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感染类生活垃圾收集至相应容器,分类、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经消毒处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负压通风系统废滤材收集至相应容器,分类、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经消毒处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至相应容器,分类、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经消毒处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紫外灯管更换后的废紫外灯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非感染类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餐厨废弃物和废油脂加工单位处理。 (4)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为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同时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增加消声器,并加强设备维护管理以及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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