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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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3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3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引澧入颍工程(舞阳县南部及北部2022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土壤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通讯地址:舞阳县舞光路中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环评类别环评机构建设地点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略) 引澧入颍工程(舞阳县南部及北部2022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报告书河南慧 (略) (略) 舞阳县本项目总投资*.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管道工程、净水厂工程、配水管道工程和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等内容,其中舞阳二水厂取水工程依托龙泉水源工程文吴干渠取水工程,舞阳北舞渡水厂取水工程依托引澧入颍工程取水口;引澧入颍工程取水泵站工程设计取水规模26.8万m3/d,舞阳二水厂近期设计规模为5万m3/d;北舞渡水厂近期设计规模为3万m3/d。废水: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各类废水进行分类处理、合理处置,严禁排入澧河;运营期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综合利用,严禁排入河道;
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等要求,加强施工期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取水泵站四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孙庄村、周柴村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舞阳二水厂东、南、北三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吴堂村、小吴村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舞阳北舞渡水厂东、西、北三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蒿庄村、鹿庄村区域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格栅井拦截杂物、水厂的脱水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
生态:施工期应落实评价提出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对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进行复耕。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期对*生动物、植物及水生生物的扰动,加强鱼类的保护等生态减缓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企业认真听取受影响公众对该工程建设的看法和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表示异议的意见。

关于2023年3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引澧入颍工程(舞阳县南部及北部2022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土壤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通讯地址:舞阳县舞光路中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环评类别环评机构建设地点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略) 引澧入颍工程(舞阳县南部及北部2022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报告书河南慧 (略) (略) 舞阳县本项目总投资*.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管道工程、净水厂工程、配水管道工程和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等内容,其中舞阳二水厂取水工程依托龙泉水源工程文吴干渠取水工程,舞阳北舞渡水厂取水工程依托引澧入颍工程取水口;引澧入颍工程取水泵站工程设计取水规模26.8万m3/d,舞阳二水厂近期设计规模为5万m3/d;北舞渡水厂近期设计规模为3万m3/d。废水: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各类废水进行分类处理、合理处置,严禁排入澧河;运营期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综合利用,严禁排入河道;
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等要求,加强施工期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取水泵站四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孙庄村、周柴村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舞阳二水厂东、南、北三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吴堂村、小吴村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舞阳北舞渡水厂东、西、北三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蒿庄村、鹿庄村区域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格栅井拦截杂物、水厂的脱水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
生态:施工期应落实评价提出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对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进行复耕。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期对*生动物、植物及水生生物的扰动,加强鱼类的保护等生态减缓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企业认真听取受影响公众对该工程建设的看法和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表示异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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