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3月30日拟作出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6#涂装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3月30日拟作出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6#涂装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3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6日 (5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6#涂装生产线改造项目 | (略)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5号 | (略) | 辽宁中润 (略) | 项目为扩建项目,为了提升产品质量,拟将部分掘进机零部件的喷涂工序从外委转为自主生产。拟在既有6#生产厂房内新增1条涂装生产线,设置 2座喷漆间、2座烘干间及配套环保设施,同时改造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环保设施。本项目以掘进机零部件(本体、履带架、后支承、铲板等)、油性漆(95.352吨)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调漆、喷涂、烘干、清洗等工序,对掘进机零部件进行喷涂,年喷涂能力为960台掘进机零部件。项目建成后,原有全厂产品产能不变,年生产60台采煤机、72台刮板机、720台掘进机、120台矿车、6000台液压支架、6000台宽体车、40万支堆焊型+普通型截齿、20万支合金豆型截齿。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不新增劳动定员,工作制度不变。项目供水、供电、 (略) 政设施提供,烘干工序供热由1台燃天然气热风炉提供。 | / | /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危废暂存库产生的废气。 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工序均设置在封闭操作间内,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干式多层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5)排放。 根据“报告书”,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30、200、300毫克/立方米标准要求。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二*苯)、非*烷总烃 (略)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及车间外非*烷总烃、苯系物(二*苯) (略)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标准要求。 危险废物暂存库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6)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外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喷漆设备、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外风机加设隔声罩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东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南、西、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过滤材料(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抹布、废清洗液等。 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过滤材料(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抹布、废清洗液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改造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3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6日 (5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6#涂装生产线改造项目 | (略)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5号 | (略) | 辽宁中润 (略) | 项目为扩建项目,为了提升产品质量,拟将部分掘进机零部件的喷涂工序从外委转为自主生产。拟在既有6#生产厂房内新增1条涂装生产线,设置 2座喷漆间、2座烘干间及配套环保设施,同时改造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环保设施。本项目以掘进机零部件(本体、履带架、后支承、铲板等)、油性漆(95.352吨)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调漆、喷涂、烘干、清洗等工序,对掘进机零部件进行喷涂,年喷涂能力为960台掘进机零部件。项目建成后,原有全厂产品产能不变,年生产60台采煤机、72台刮板机、720台掘进机、120台矿车、6000台液压支架、6000台宽体车、40万支堆焊型+普通型截齿、20万支合金豆型截齿。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不新增劳动定员,工作制度不变。项目供水、供电、 (略) 政设施提供,烘干工序供热由1台燃天然气热风炉提供。 | / | /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危废暂存库产生的废气。 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工序均设置在封闭操作间内,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干式多层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5)排放。 根据“报告书”,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30、200、300毫克/立方米标准要求。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二*苯)、非*烷总烃 (略)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及车间外非*烷总烃、苯系物(二*苯) (略)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标准要求。 危险废物暂存库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6)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外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喷漆设备、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外风机加设隔声罩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东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南、西、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过滤材料(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抹布、废清洗液等。 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过滤材料(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抹布、废清洗液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改造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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