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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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定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推进定安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科 (略) 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规定,结合《 (略) 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书记在 (略) 办经济特区3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和《中 (略) 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及党的二十大、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及“十四五”规划纲要,严格执行 (略) 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城乡统筹兼顾,节约集约用地,供需平衡及优化国土开发、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保护耕地,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确保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有效利用土地,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度定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89亩以内。其中,拟以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21宗,面积1042亩,占供应总量80.84%;以划拨方式供地7宗,面积167亩,占供应总量12.96%;以作价出资方式供地1宗,面积80亩,占供应总量6.2%。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度定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业用地759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58.88%;商服用地168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13.0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8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12.27%;公用设施用地71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5.51%;城镇住宅用地48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3.72%;供教育用地45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3.49%;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9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1.47%;供燃气用地10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0.78%;旅馆用地7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0.54%;社会停车场用地4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0.31%;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及其他用地未计划供应。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根据 (略) 场的需求,2023年定安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量主要以定城镇、龙河镇、南丽湖片区居多,母瑞山片区、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次之,金鸡岭片区、龙门镇、龙湖镇最少,其中:定城镇451亩,占供地总量的34.99%;龙河镇325亩,占供地总量的25.21%;南丽湖片区224亩,占供地总量的17.37%;母瑞山片区103亩,占供地总量的7.99%;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81亩,占供地总量的6.28%;金鸡岭片区47亩,占供地总量的3.64%;龙门镇8亩,占供地总量的0.62%;龙湖镇5亩,占供地总量的0.39%。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建设,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合理用地要求,优化中心城镇功能布局。近期以利用闲置土地、盘活低效存量用地为主,远期以建成区为依托,逐步向各乡镇扩展,发挥定城镇作为定安县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功能。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民生工程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构建城乡一体、协 (略) 基础建设和产业用地新格局。
(二)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我县坚持最严格的土地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调控土地供应的规模和时序,切实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保守耕地红线,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开发利用。实施年度供地计划应坚持努力盘活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促进各类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各类用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
(三) (略) 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继 (略) 场建设,严格规范土地出让规划和建设条件, (略) 场需求,有序有效分 (略) 场, (略) 场预期, (略) 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企业满意、社会肯定的投资环境。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2023年度供地将按照供应计划实施,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规定,未列入计划的建设用地原则上不予供应。
(二)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
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各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镇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定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序号

土地区域

土地用途

供应土地面积约(亩)

供应方式

拟用地项目名称

备注

1

定城镇

教育用地

45

划拨

塔岭小学

2

定城镇

旅馆用地

7

出让

酒店项目

3

定城镇

工业用地

80

作价出资

标准厂房项目

4

定城镇

工业用地

61

出让

工业用地项目

5

定城镇

工业用地

42

出让

工业用地项目

6

定城镇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5

出让

(略) 项目

7

定城镇

工业用地

51

出让

酒店用品洗涤项目

8

定城镇

公用设施用地

62

出让

园区综合能源项目

9

定城镇

工业用地

40

出让

医药总部基地项目

10

定城镇

社会停车场用地

4

出让

(略) 智慧停车场项目

11

定城镇

城镇住宅用地

9

划拨

定安县人才保障性住房项目

12

定城镇

城镇住宅用地

39

出让

定安县江南饮料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集中安置房项目

13

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

工业用地

22

出让

干粉砂浆项目

14

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

公用设施用地

9

出让

升压站项目(海南华电100MW“渔光旅”一体化项目)

15

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

供燃气用地

10

划拨

新竹燃气站项目

16

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

工业用地

40

出让

节能玻璃项目

17

南丽湖

商服用地

88

出让

商服用地项目

18

南丽湖

商服用地

80

出让

商服用地项目

19

南丽湖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6

出让

南丽湖lng气化站

20

南丽湖

工业用地

50

出让

矿泉水厂项目

21

龙湖镇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5

出让

龙湖镇综合能源站

22

龙门镇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8

出让

龙门镇lPg气化站

23

龙河镇

工业用地

266

出让

矿区加工区

24

龙河镇

工业用地

58

出让

矿区破碎区

25

母瑞山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70

划拨

琼崖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26

母瑞山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7

划拨

母瑞山革命根据地十大教学遗址

27

母瑞山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5

划拨

母瑞山综合功能会议厅

28

母瑞山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

划拨

母瑞山革命根据地红军驿站

29

金鸡岭

工业用地

47

出让

矿区加工区

合计

1289


定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推进定安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科 (略) 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规定,结合《 (略) 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书记在 (略) 办经济特区3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和《中 (略) 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及党的二十大、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及“十四五”规划纲要,严格执行 (略) 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城乡统筹兼顾,节约集约用地,供需平衡及优化国土开发、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保护耕地,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确保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有效利用土地,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度定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89亩以内。其中,拟以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21宗,面积1042亩,占供应总量80.84%;以划拨方式供地7宗,面积167亩,占供应总量12.96%;以作价出资方式供地1宗,面积80亩,占供应总量6.2%。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度定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业用地759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58.88%;商服用地168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13.0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8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12.27%;公用设施用地71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5.51%;城镇住宅用地48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3.72%;供教育用地45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3.49%;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9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1.47%;供燃气用地10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0.78%;旅馆用地7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0.54%;社会停车场用地4亩,约占本年度计划的0.31%;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及其他用地未计划供应。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根据 (略) 场的需求,2023年定安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量主要以定城镇、龙河镇、南丽湖片区居多,母瑞山片区、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次之,金鸡岭片区、龙门镇、龙湖镇最少,其中:定城镇451亩,占供地总量的34.99%;龙河镇325亩,占供地总量的25.21%;南丽湖片区224亩,占供地总量的17.37%;母瑞山片区103亩,占供地总量的7.99%;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81亩,占供地总量的6.28%;金鸡岭片区47亩,占供地总量的3.64%;龙门镇8亩,占供地总量的0.62%;龙湖镇5亩,占供地总量的0.39%。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建设,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合理用地要求,优化中心城镇功能布局。近期以利用闲置土地、盘活低效存量用地为主,远期以建成区为依托,逐步向各乡镇扩展,发挥定城镇作为定安县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功能。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民生工程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构建城乡一体、协 (略) 基础建设和产业用地新格局。
(二)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我县坚持最严格的土地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调控土地供应的规模和时序,切实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保守耕地红线,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开发利用。实施年度供地计划应坚持努力盘活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促进各类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各类用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
(三) (略) 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继 (略) 场建设,严格规范土地出让规划和建设条件, (略) 场需求,有序有效分 (略) 场, (略) 场预期, (略) 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企业满意、社会肯定的投资环境。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2023年度供地将按照供应计划实施,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规定,未列入计划的建设用地原则上不予供应。
(二)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
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各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镇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定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序号

土地区域

土地用途

供应土地面积约(亩)

供应方式

拟用地项目名称

备注

1

定城镇

教育用地

45

划拨

塔岭小学

2

定城镇

旅馆用地

7

出让

酒店项目

3

定城镇

工业用地

80

作价出资

标准厂房项目

4

定城镇

工业用地

61

出让

工业用地项目

5

定城镇

工业用地

42

出让

工业用地项目

6

定城镇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5

出让

(略) 项目

7

定城镇

工业用地

51

出让

酒店用品洗涤项目

8

定城镇

公用设施用地

62

出让

园区综合能源项目

9

定城镇

工业用地

40

出让

医药总部基地项目

10

定城镇

社会停车场用地

4

出让

(略) 智慧停车场项目

11

定城镇

城镇住宅用地

9

划拨

定安县人才保障性住房项目

12

定城镇

城镇住宅用地

39

出让

定安县江南饮料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集中安置房项目

13

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

工业用地

22

出让

干粉砂浆项目

14

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

公用设施用地

9

出让

升压站项目(海南华电100MW“渔光旅”一体化项目)

15

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

供燃气用地

10

划拨

新竹燃气站项目

16

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

工业用地

40

出让

节能玻璃项目

17

南丽湖

商服用地

88

出让

商服用地项目

18

南丽湖

商服用地

80

出让

商服用地项目

19

南丽湖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6

出让

南丽湖lng气化站

20

南丽湖

工业用地

50

出让

矿泉水厂项目

21

龙湖镇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5

出让

龙湖镇综合能源站

22

龙门镇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8

出让

龙门镇lPg气化站

23

龙河镇

工业用地

266

出让

矿区加工区

24

龙河镇

工业用地

58

出让

矿区破碎区

25

母瑞山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70

划拨

琼崖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26

母瑞山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7

划拨

母瑞山革命根据地十大教学遗址

27

母瑞山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5

划拨

母瑞山综合功能会议厅

28

母瑞山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

划拨

母瑞山革命根据地红军驿站

29

金鸡岭

工业用地

47

出让

矿区加工区

合计

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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