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3年3月31日拟对江山经济开发区江贺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入城口至贺滨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3年3月31日拟对江山经济开发区江贺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入城口至贺滨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经济开发区江贺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入城口至贺滨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江山经济开发区江贺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入城口至贺滨路)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城南工业园区,南入城口至贺滨路
建设单位: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概况:江贺公路(南入城口至贺滨路)道路拓宽、改建7.1公里,道路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6车道加辅道,标准段路幅断面宽52m;配套建设雨污管线、路灯亮化、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围墙挡墙、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灯等基础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生态 1.严禁破坏道路用地范围外的农田,尽量减少占用、践踏、随意砍伐破坏植被;林区路段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做好森林防火措施。2.严禁超越施工作业带范围作业,加强管理,严禁施工人员超越施工作业带从事其他活动。 3.在道路沿线设置景观绿化再造工程。使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互融合,形成完整、丰富、和谐的面貌。水生生态: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加强箱涵建设点的管理。箱涵施工时注意围挡以控制浮游生物受影响的区域范围,排放的悬浮物在经过一定距离沉淀后,可进一步减轻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地表水环境 1.施工营地设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淘处理。 2.施工营地设洗车平台和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减少人为噪声,固定噪声源封闭操作,加强日常监督。大气环境 1.确保做到工地周边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做到“六个百分之百”。 2.主要物料采用工厂定点生产或采购。 3.建立车辆清洗点,对经常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的车轮进行清洗,车辆经常过往的道路要保持路面平坦、清洁,并适当硬化和配备一定的洒水设施。 4.沥青熔融和拌和过程全部在专业工厂进行。建议路面铺设使用乳化沥青。固体废物 弃方按照当地管理部门要求,以汽车封闭运输方式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经济开发区江贺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入城口至贺滨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江山经济开发区江贺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入城口至贺滨路)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城南工业园区,南入城口至贺滨路
建设单位: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概况:江贺公路(南入城口至贺滨路)道路拓宽、改建7.1公里,道路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6车道加辅道,标准段路幅断面宽52m;配套建设雨污管线、路灯亮化、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围墙挡墙、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灯等基础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生态 1.严禁破坏道路用地范围外的农田,尽量减少占用、践踏、随意砍伐破坏植被;林区路段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做好森林防火措施。2.严禁超越施工作业带范围作业,加强管理,严禁施工人员超越施工作业带从事其他活动。 3.在道路沿线设置景观绿化再造工程。使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互融合,形成完整、丰富、和谐的面貌。水生生态: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加强箱涵建设点的管理。箱涵施工时注意围挡以控制浮游生物受影响的区域范围,排放的悬浮物在经过一定距离沉淀后,可进一步减轻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地表水环境 1.施工营地设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淘处理。 2.施工营地设洗车平台和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减少人为噪声,固定噪声源封闭操作,加强日常监督。大气环境 1.确保做到工地周边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做到“六个百分之百”。 2.主要物料采用工厂定点生产或采购。 3.建立车辆清洗点,对经常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的车轮进行清洗,车辆经常过往的道路要保持路面平坦、清洁,并适当硬化和配备一定的洒水设施。 4.沥青熔融和拌和过程全部在专业工厂进行。建议路面铺设使用乳化沥青。固体废物 弃方按照当地管理部门要求,以汽车封闭运输方式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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