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银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泉水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
乳源瑶族自治县银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泉水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2-11-21
乳源瑶族自治县银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泉水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 (略) 泉水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建设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 (略)
项目概况:乳源瑶族自治县 (略) 泉水水电站(下称泉水水电站)于1970年开工建设,于1976年完工,1980年正式投产发电。泉水水电厂工程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的水利工程,为引水式发电站,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包括水库大坝、引水隧洞、调压井、引水明管、地下发电站厂房和升压站。
2014年泉水水电厂进行增效扩容,现已完工,增效扩容内容主要包括对水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更新改造、电气设备更新改造、控制保护设备更新改造及设备基础改造等。改造后,装机容量由原24MW改造为28.8MW,设计水头由原225m改造为215m,单机流量为3.2m3/s改造为3.91m3/s。
泉水水电站建成运行多年,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 (略) 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整改类小水电环评手续完善工作指引》,对于总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 (略)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乳源县东坪镇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阳工
联系电话:0751-*
邮 箱:*@*q.com
地 址: (略) 武江区沐溪大道创智城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乳源瑶族自治县 (略)
2022年11月21日
2022-11-21
乳源瑶族自治县银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泉水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 (略) 泉水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建设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 (略)
项目概况:乳源瑶族自治县 (略) 泉水水电站(下称泉水水电站)于1970年开工建设,于1976年完工,1980年正式投产发电。泉水水电厂工程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的水利工程,为引水式发电站,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包括水库大坝、引水隧洞、调压井、引水明管、地下发电站厂房和升压站。
2014年泉水水电厂进行增效扩容,现已完工,增效扩容内容主要包括对水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更新改造、电气设备更新改造、控制保护设备更新改造及设备基础改造等。改造后,装机容量由原24MW改造为28.8MW,设计水头由原225m改造为215m,单机流量为3.2m3/s改造为3.91m3/s。
泉水水电站建成运行多年,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 (略) 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整改类小水电环评手续完善工作指引》,对于总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 (略)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乳源县东坪镇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阳工
联系电话:0751-*
邮 箱:*@*q.com
地 址: (略) 武江区沐溪大道创智城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乳源瑶族自治县 (略)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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