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问题整改公示
黑龙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问题整改公示
绥棱县委县政府已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略)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中国家级重点镇、呼兰河流域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38个,建设完成以后部分污水收集存在困难,设施运行不稳定。
二、整改目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三、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能力,结合撤点并屯及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通过连接预留的生活污水排水管网,切实提升污水收集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管理,保障污水处理稳定运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力争将污水处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采取县级统筹管理或乡镇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维护的方式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三是加强技术人员培训,组织技术人员到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及管理水平。四是积极申请建设政策资金,多方举措,延伸管线达到全面覆盖,同时对楼区排水设施进行完善,增设化粪池、雨水篦子等附属配套设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四海店镇和双岔河镇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营,并稳定运行。
五、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8日
六、受理部门: (略) 绥棱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5-*
八、受理邮箱:*@*63.com
九、受理地址:绥棱县园林大街南侧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绥棱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绥棱县委 绥棱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绥棱县委县政府已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略)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中国家级重点镇、呼兰河流域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38个,建设完成以后部分污水收集存在困难,设施运行不稳定。
二、整改目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三、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能力,结合撤点并屯及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通过连接预留的生活污水排水管网,切实提升污水收集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管理,保障污水处理稳定运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力争将污水处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采取县级统筹管理或乡镇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维护的方式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三是加强技术人员培训,组织技术人员到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及管理水平。四是积极申请建设政策资金,多方举措,延伸管线达到全面覆盖,同时对楼区排水设施进行完善,增设化粪池、雨水篦子等附属配套设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四海店镇和双岔河镇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营,并稳定运行。
五、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8日
六、受理部门: (略) 绥棱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5-*
八、受理邮箱:*@*63.com
九、受理地址:绥棱县园林大街南侧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绥棱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绥棱县委 绥棱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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