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 (略) 规划要求经旗政府研究决定,西乌珠穆沁旗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对巴拉嘎尔高勒镇73套平房进行拆迁储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法注销以下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西乌珠穆沁旗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二0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根 (略) 规划要求经旗政府研究决定,西乌珠穆沁旗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对巴拉嘎尔高勒镇73套平房进行拆迁储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法注销以下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西乌珠穆沁旗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二0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