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鑫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260吨碳化硅材料、碳化钽材料和1000吨高性能碳陶材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HNJLYP[2022]019
湖南省鑫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260吨碳化硅材料、碳化钽材料和1000吨高性能碳陶材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HNJLYP[2022]019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略) 鑫 (略) | |
联系人 | 杨剑波 | |
项目名称 | (略) 鑫 (略) 第三期260吨碳化硅材料、碳化钽材料和1000吨高性能碳陶材料项目 | |
地理位置 | (略) 屈 (略) 镇农科园 | |
项目简介 | 该项目拟占地 20839.7 平方米,建设厂房5栋,其中*类厂房4栋(1栋为仓库)、*级仓库1栋、科研楼1栋,新建碳化硅生产线、碳化钽生产线和陶瓷刹车片生产线,设计年产230吨碳化硅材料、30吨碳化钽材料和1000吨高性能碳陶材料 | |
现场 调查 | 人员 | -- |
时间 |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检测 采样 | 人员 | -- |
时间 |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氧化铝粉尘、碳化硅粉尘、其他粉尘、氯化氢、锰及其化合物、高温及噪声等。1、类比项目对工作场所空气中各粉尘及化学有害因素浓度进行了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类比项目工作场所劳动者粉尘及各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浓度均未超标,通过采取密闭、收集、净化、通风等工程防护措施后,预测正常状况下该项目劳动者工作场所和岗位职业接触化学有害因素浓度低于其职业接触限值。 2、类比项目各被检作业岗位劳动者噪声职业接触限值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2.2-2007)的要求。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降噪及佩戴防噪声耳塞个体防护措施后,预测正常情况下该项目劳动者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职业接触水平可达标。 3、类比项目各被检场所高温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另外,夏季高温是危害高温作业工人身体健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通过采取设备保温隔热、劳动者轮换作业、间歇作业等工作方式来缩短每次高温接触时间,同时供给高温清凉饮料,可以减少高温对人体的危害,达到保护劳动者的目的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该该项目在目录中属于第三大项“制造业”中第十八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第9项“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目。本项目可研报告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个人防护措施等内容作了原则性描述,针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毒物、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提出了相应的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规定。但部分内容尚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T 39800-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 29510-201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职业卫生法规标准要求的深度,对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也未作具体设计,在后续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完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书》。《预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按程序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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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略) 鑫 (略) | |
联系人 | 杨剑波 | |
项目名称 | (略) 鑫 (略) 第三期260吨碳化硅材料、碳化钽材料和1000吨高性能碳陶材料项目 | |
地理位置 | (略) 屈 (略) 镇农科园 | |
项目简介 | 该项目拟占地 20839.7 平方米,建设厂房5栋,其中*类厂房4栋(1栋为仓库)、*级仓库1栋、科研楼1栋,新建碳化硅生产线、碳化钽生产线和陶瓷刹车片生产线,设计年产230吨碳化硅材料、30吨碳化钽材料和1000吨高性能碳陶材料 | |
现场 调查 | 人员 | -- |
时间 |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检测 采样 | 人员 | -- |
时间 |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氧化铝粉尘、碳化硅粉尘、其他粉尘、氯化氢、锰及其化合物、高温及噪声等。1、类比项目对工作场所空气中各粉尘及化学有害因素浓度进行了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类比项目工作场所劳动者粉尘及各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浓度均未超标,通过采取密闭、收集、净化、通风等工程防护措施后,预测正常状况下该项目劳动者工作场所和岗位职业接触化学有害因素浓度低于其职业接触限值。 2、类比项目各被检作业岗位劳动者噪声职业接触限值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2.2-2007)的要求。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降噪及佩戴防噪声耳塞个体防护措施后,预测正常情况下该项目劳动者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职业接触水平可达标。 3、类比项目各被检场所高温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另外,夏季高温是危害高温作业工人身体健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通过采取设备保温隔热、劳动者轮换作业、间歇作业等工作方式来缩短每次高温接触时间,同时供给高温清凉饮料,可以减少高温对人体的危害,达到保护劳动者的目的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该该项目在目录中属于第三大项“制造业”中第十八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第9项“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目。本项目可研报告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个人防护措施等内容作了原则性描述,针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毒物、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提出了相应的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规定。但部分内容尚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T 39800-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 29510-201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职业卫生法规标准要求的深度,对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也未作具体设计,在后续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完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书》。《预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按程序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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