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依安县农业生产物资储存转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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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依安县农业生产物资储存转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31日我局拟对依安县农业生产物资储存转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 (略) (略) 依安县依安镇永勤路126号

电话:0452-*

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项目名称:依安县农业生产物资储存转运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依安县鑫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依安县新屯乡北

环评机构: (略) 泰信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6m2,主要建设烘干塔2座及其附属设施、锅炉房1栋、仓储库2栋、农机库2栋、生产资料库1栋、罩棚6个、办公楼1栋、车库1栋,年烘干玉米*吨。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有施工现场产生的泥浆水等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人员使用厂区临时旱厕,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等施工废水全部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以避免施工废水直接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是施工中产生扬尘污染,另外运输车辆产生的少量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HC和NOX。扬尘主要来自土建施工、物料及弃土、建筑垃圾堆放等。

3、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等运送到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包括挖土机、起重机及运输卡车等机械。这些机械运行时将会对项目建设地点及车辆途径沿线地区的声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由自备水井提供,员工使用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采暖期结束后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烘干区域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锅炉烟气以及热风炉烟气。烘干塔四周封闭、上方设防尘网,输送皮带设抑尘网罩,防止粉尘飞扬;砂石杂质收集装袋暂存;1#热风炉及2#热风炉烟气统一由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烟囱排放。热风炉烟气中烟尘、SO2排放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NOX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烟气黑度主要与烟尘浓度有关,本项目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烟尘排放浓度很小,类比同类项目,烟气黑度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烘干塔塔体四周封闭并在上方设防尘网、输送皮带设抑尘网罩,烘干后粮食落入封闭粮囤,固体废物砂石杂质暂存采用苫布遮盖,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锅炉房密闭,无组织排放烟(粉)尘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规定的标准值。

3、噪声

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本项目运行期间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状况。因此,本项目贡献的噪声是可被周围环境接受的。从声环境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

灰渣收集装袋后在灰渣暂存区暂存,外售制肥;砂石杂质集中收集外运填埋,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结论及厂址合理性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在确保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所排污染物均能作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31日我局拟对依安县农业生产物资储存转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 (略) (略) 依安县依安镇永勤路126号

电话:0452-*

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项目名称:依安县农业生产物资储存转运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依安县鑫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依安县新屯乡北

环评机构: (略) 泰信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6m2,主要建设烘干塔2座及其附属设施、锅炉房1栋、仓储库2栋、农机库2栋、生产资料库1栋、罩棚6个、办公楼1栋、车库1栋,年烘干玉米*吨。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有施工现场产生的泥浆水等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人员使用厂区临时旱厕,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等施工废水全部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以避免施工废水直接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是施工中产生扬尘污染,另外运输车辆产生的少量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HC和NOX。扬尘主要来自土建施工、物料及弃土、建筑垃圾堆放等。

3、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等运送到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包括挖土机、起重机及运输卡车等机械。这些机械运行时将会对项目建设地点及车辆途径沿线地区的声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由自备水井提供,员工使用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采暖期结束后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烘干区域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锅炉烟气以及热风炉烟气。烘干塔四周封闭、上方设防尘网,输送皮带设抑尘网罩,防止粉尘飞扬;砂石杂质收集装袋暂存;1#热风炉及2#热风炉烟气统一由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烟囱排放。热风炉烟气中烟尘、SO2排放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NOX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烟气黑度主要与烟尘浓度有关,本项目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烟尘排放浓度很小,类比同类项目,烟气黑度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烘干塔塔体四周封闭并在上方设防尘网、输送皮带设抑尘网罩,烘干后粮食落入封闭粮囤,固体废物砂石杂质暂存采用苫布遮盖,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锅炉房密闭,无组织排放烟(粉)尘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规定的标准值。

3、噪声

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本项目运行期间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状况。因此,本项目贡献的噪声是可被周围环境接受的。从声环境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

灰渣收集装袋后在灰渣暂存区暂存,外售制肥;砂石杂质集中收集外运填埋,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结论及厂址合理性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在确保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所排污染物均能作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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