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友谊立交项目及吉利(南宁)教育项目“以购代建”安置房源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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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友谊立交项目及吉利(南宁)教育项目“以购代建”安置房源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白沙友谊立交项目及吉利(南宁)教育项目“以购代建”安置房源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与被征拆安置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白沙友谊立交项目及吉利(南宁)教育项目“以购代建”安置房源

二、采购需求:

01分标

标项名称: 白沙友谊立交项目“以购代建”安置房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以购代建”安置房用作白沙友谊立交项目征地拆迁安置房源,住宅安置房约600㎡,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02分标

标项名称: 吉利(南宁)教育项目“以购代建”安置房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以购代建”安置房用作吉利(南宁)教育项目征地拆迁安置房源,住宅安置房约1400㎡,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3.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未按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人,请于2023年3月30日至 2023年4月7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略) 国凯大道12号锦兰公馆S1商业楼505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报名时需提供);

2、安置房住宅房源及商业用房房源所在楼盘的 “五证”复印件,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现售许可证》;

3、拟报名安置房源的现售测绘报告、房源户型图、房源明细表。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在报名现场核查。

六、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3年4月17日9时30分前送达: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略) 国凯大道12号锦兰公馆S1商业楼50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7日9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工作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磋商地点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略) 国凯大道12号锦兰公馆S1商业楼533室)。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按时到现场参加竞标。

九、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查询网址: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江南区星光大道230号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771-*

监督部门: (略) 纪委监委驻经开区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71-*


采购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白沙友谊立交项目及吉利(南宁)教育项目“以购代建”安置房源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与被征拆安置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白沙友谊立交项目及吉利(南宁)教育项目“以购代建”安置房源

二、采购需求:

01分标

标项名称: 白沙友谊立交项目“以购代建”安置房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以购代建”安置房用作白沙友谊立交项目征地拆迁安置房源,住宅安置房约600㎡,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02分标

标项名称: 吉利(南宁)教育项目“以购代建”安置房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以购代建”安置房用作吉利(南宁)教育项目征地拆迁安置房源,住宅安置房约1400㎡,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3.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未按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人,请于2023年3月30日至 2023年4月7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略) 国凯大道12号锦兰公馆S1商业楼505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报名时需提供);

2、安置房住宅房源及商业用房房源所在楼盘的 “五证”复印件,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现售许可证》;

3、拟报名安置房源的现售测绘报告、房源户型图、房源明细表。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在报名现场核查。

六、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3年4月17日9时30分前送达: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略) 国凯大道12号锦兰公馆S1商业楼50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7日9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工作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磋商地点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略) 国凯大道12号锦兰公馆S1商业楼533室)。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按时到现场参加竞标。

九、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查询网址: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江南区星光大道230号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771-*

监督部门: (略) 纪委监委驻经开区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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