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市江南实验学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市江南实验学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发改审批〔2023〕22号
(略) 南平剑津中学:
报来《关于申 (略) 江南实验学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剑字〔2023〕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 (略) 江南实验学校(项目编码:2302-*-04-01-*)建设,将有效解决江南片区人口就学问题,促进延平区教育事业发展,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延平区水南街道八仙村(剑津中学江南校区南侧地块)。
三、项目单位: (略) 南平剑津中学。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办学规模为48个教学班,学位共2160个。项目总建筑面积216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590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楼1栋、综合教学楼4栋、架空层、风雨连廊、运动场、设备用房,以及停车场、 (略) 建设等附属配套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亿元, 项目资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5号要求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9个月。
七、请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做好招标相关工作。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教育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略) 相关内容,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 (略) 建设资金,主动 (略) 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 (略) 建设规范及相关要求。
请据此批复,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推动项目早日实施。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市教育局,市工改办成员单位,市统计局,本委领导、
相关科室,存档(2)。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印发
南发改审批〔2023〕22号
(略) 南平剑津中学:
报来《关于申 (略) 江南实验学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剑字〔2023〕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 (略) 江南实验学校(项目编码:2302-*-04-01-*)建设,将有效解决江南片区人口就学问题,促进延平区教育事业发展,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延平区水南街道八仙村(剑津中学江南校区南侧地块)。
三、项目单位: (略) 南平剑津中学。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办学规模为48个教学班,学位共2160个。项目总建筑面积216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590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楼1栋、综合教学楼4栋、架空层、风雨连廊、运动场、设备用房,以及停车场、 (略) 建设等附属配套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亿元, 项目资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5号要求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9个月。
七、请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做好招标相关工作。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教育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略) 相关内容,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 (略) 建设资金,主动 (略) 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 (略) 建设规范及相关要求。
请据此批复,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推动项目早日实施。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市教育局,市工改办成员单位,市统计局,本委领导、
相关科室,存档(2)。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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