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霞寨镇流域周边生态截流沟和生态缓冲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霞寨镇流域周边生态截流沟和生态缓冲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平和县霞寨镇人民政府:
报来《平和县霞寨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霞寨镇流域周边生态截流沟和生态缓冲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霞寨镇流域周边生态截流沟和生态缓冲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303-*-04-01-*),具体复函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霞寨镇农村生活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推动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单位:平和县霞寨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霞寨镇兴霞社区、群英村、寨里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铺设污水管网长6100米,新建塑料检查井约230个、混凝土检查井67座、玻璃钢化粪池30座、隔油池10座和生态绿化带300米等。
五、主要设计标准:
1、污水管管材HDPE高筋缠绕增强管(B型)与UPVC塑料排水管;
2、《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六、建设期限:5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384.92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47.81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八、节能审查: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该项目年综合消耗总量未达到节能审查标准,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按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相关规定,项目设计、施工、勘察、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规定执行,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请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霞寨镇流域周边生态截流沟和生态缓冲带投资概算汇总表
平和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霞寨镇流域周边生态截流沟和生态缓冲带投资概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一 | 工程建安费用 | 347.81 |
1 | 污水工程 | 347.81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5.90 |
(一) | 建设管理费 | 25.20 |
1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3.13 |
1.1 | 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费 | 1.67 |
1.2 | 工程结算审计费 | 1.46 |
2 | 招标代理费 | 2.73 |
3 | 工程监理费 | 5.74 |
4 | 工程设计收费 | 13.60 |
(二) | 支付担保费 | 0.70 |
三 | 预备费用 | 11.21 |
四 | 工程总投资(一+二+三) | 384.92 |
平和县霞寨镇人民政府:
报来《平和县霞寨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霞寨镇流域周边生态截流沟和生态缓冲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霞寨镇流域周边生态截流沟和生态缓冲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303-*-04-01-*),具体复函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霞寨镇农村生活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推动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单位:平和县霞寨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霞寨镇兴霞社区、群英村、寨里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铺设污水管网长6100米,新建塑料检查井约230个、混凝土检查井67座、玻璃钢化粪池30座、隔油池10座和生态绿化带300米等。
五、主要设计标准:
1、污水管管材HDPE高筋缠绕增强管(B型)与UPVC塑料排水管;
2、《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六、建设期限:5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384.92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47.81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八、节能审查: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该项目年综合消耗总量未达到节能审查标准,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按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相关规定,项目设计、施工、勘察、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规定执行,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请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霞寨镇流域周边生态截流沟和生态缓冲带投资概算汇总表
平和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霞寨镇流域周边生态截流沟和生态缓冲带投资概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一 | 工程建安费用 | 347.81 |
1 | 污水工程 | 347.81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5.90 |
(一) | 建设管理费 | 25.20 |
1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3.13 |
1.1 | 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费 | 1.67 |
1.2 | 工程结算审计费 | 1.46 |
2 | 招标代理费 | 2.73 |
3 | 工程监理费 | 5.74 |
4 | 工程设计收费 | 13.60 |
(二) | 支付担保费 | 0.70 |
三 | 预备费用 | 11.21 |
四 | 工程总投资(一+二+三) | 38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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