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补(2023)3号《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要素摘要
沪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补(2023)3号《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要素摘要
《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沪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补(2023)3号 |
合同编号 | 沪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补(2023)3号 |
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 露香园路以东,河南南路、狮子街以西,大境路、方浜中路、昼锦路以北,高墩街、福佑路以南 |
出让人 | 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受让人 | 上海露 (略) |
出让面积 | *.4(地上用地面积57801.9平方米、地下水平投影占地总面积67837.5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住宅、商业、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50年 |
出让价款(成交价格)/ 合同约定缴纳金额 |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其中:黄浦区露香园(二期)项目的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受让人已缴清;本次受让人需补缴210G-01地块沿大境路地块线进入红线以内的部分和旧仓街地下二层两条连通道扩大出让价款共计人民币*元。 |
实际缴纳金额 |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其中:黄浦区露香园(二期)项目的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受让人已缴清;本次受让人需补缴210G-01地块沿大境路地块线进入红线以内的部分和旧仓街地下二层两条连通道扩大出让价款共计人民币*元。 |
出让条件 建筑容积率 | 211K-04地块:商业用地,住宅用地1.22,210F-01地块: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4.9,210G-01地块:商业用地,住宅用地1.55,211J-01地块: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1.39,211J-02地块:住宅用地4.38,211K-05地块:商业用地 1.0,211K-06地块:商业用地1.58,211L-01地块: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2.91,213A-01地块:商业用地,住宅用地6.48,213B-01地块: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1.5 |
建筑密度 | / |
开工日期 | 2023年2月12日 |
竣工日期 | 2026年2月12日 |
其它要求 | / |
签订日期 | 2023年3月20日 |
备注 |
《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沪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补(2023)3号 |
合同编号 | 沪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补(2023)3号 |
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 露香园路以东,河南南路、狮子街以西,大境路、方浜中路、昼锦路以北,高墩街、福佑路以南 |
出让人 | 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受让人 | 上海露 (略) |
出让面积 | *.4(地上用地面积57801.9平方米、地下水平投影占地总面积67837.5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住宅、商业、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50年 |
出让价款(成交价格)/ 合同约定缴纳金额 |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其中:黄浦区露香园(二期)项目的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受让人已缴清;本次受让人需补缴210G-01地块沿大境路地块线进入红线以内的部分和旧仓街地下二层两条连通道扩大出让价款共计人民币*元。 |
实际缴纳金额 |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其中:黄浦区露香园(二期)项目的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受让人已缴清;本次受让人需补缴210G-01地块沿大境路地块线进入红线以内的部分和旧仓街地下二层两条连通道扩大出让价款共计人民币*元。 |
出让条件 建筑容积率 | 211K-04地块:商业用地,住宅用地1.22,210F-01地块: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4.9,210G-01地块:商业用地,住宅用地1.55,211J-01地块: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1.39,211J-02地块:住宅用地4.38,211K-05地块:商业用地 1.0,211K-06地块:商业用地1.58,211L-01地块: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2.91,213A-01地块:商业用地,住宅用地6.48,213B-01地块: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1.5 |
建筑密度 | / |
开工日期 | 2023年2月12日 |
竣工日期 | 2026年2月12日 |
其它要求 | / |
签订日期 | 2023年3月20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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