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禹越镇西港村等9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330521/2023-02150
德清县禹越镇西港村等9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330521/2023-02150
禹越镇在总结已有土地整治项目以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经验基础上,积极响应号召,适时转变思路,拟推进禹越镇西港村等9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区域面积3674.15公顷(55112亩)。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项目区总况
1.项目范围:本工程项目位于德清县禹越镇西港村等9村,项目区面积3674.15公顷(55112亩),现有农户6516户,人口27064人。其中西港村农户583户,人口2370人;木桥头村农户912户,人口3703人;栖湖村农户765户,人口3079人;杨家坝村农户638户,人口2613人;夏东村农户832户,人口3513人;高桥村农户673户,人口2900人;天皇殿村农户789户,人口3444人;三林村农户952户,人口3926人;钱塘村农户372户,人口1516人。
2.项目区位:项目所在西港村等9村地处德清县东南部平原地区,处湖州、嘉兴、杭州的交界处。 (略) 州泉镇交界,南与余杭区运河镇毗邻,西靠新安镇, (略) 镇接壤,申嘉湖杭高速、新禹线、规划杭州第二绕城高速、京杭运河从项目区内穿境而过,水*交通极为便利。
3.村庄建设情况:本工程项目内村庄建设用地总体形成“1+X”布局结构,即一个中心村或者集聚点,多个自然村保留点,同时分布一些经营性建设用地;部分村庄涉及城镇或者产业平台,如西港村、栖湖村、木桥头村等;中心村或者集聚点,内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相对比较完善,多个自然村保留点,内房屋总体比较破旧,配套设施不完善,人居环境有待提高。
4.产业发展:项目区内产业以第一产业为主,第二产业为辅。第一产业以金属、塑料、服装和丝绸绢纺为主,其中镀锌铁丝生产能力属华东地区之首,在国内外享有较好的声誉。第二产业以黑鱼、*鱼、蚕丝等养殖业为主,其中华东地区最大的黑鱼集散中心-浙 (略) 场正式投入运营后,农产品商标知名度不断提高,招商选资、技改投入对经济增长的效应逐步显现。
5.文化底蕴:禹越镇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之称,是杭嘉湖平原中心地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这 (略) 交界处的乡镇,活力四射,经济崛起,吸引了各地创业者来此寻求发展梦想,被赋予杭嘉湖平原"金三角"之美称,除了北部的永寿寺、中部的湖墩庙、南部的禹王庙等重点人文景观外,原生态的百亩漾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人称杭嘉湖平原的"金三角"上。
(二)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1.总体情况:根据西港村等9村村土地利用规划基期数据,区域土地总面积3674.15公顷,其中农业用地2413.65公顷,占65.69%;建设用地754.69公顷,占比20.54%;生态用地505.82公顷,占比13.77%。
2.生态用地:生态用地面积为505.82公顷,其中水域504.46公顷,占比99.73%,自然保留地1.36公顷,占比0.27%。
3.农业用地:以耕地面积为主,面积为1731.21顷,占农业用地比重为71.73%,耕地中水田、旱地面积分别为1701.95公顷、29.26公顷,占耕地比重各为98.31%、1.69%;其余为园地、商品林、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458.35公顷、1.90公顷、222.19公顷,占18.99%、0.08%、9.21%。
4.建设用地:以村庄建设用地为主,面积为405.2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比重为53.69%;其余城镇建设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各为72.84公顷、148.06公顷和128.58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各为9.65%、19.62%和17.40%。村庄建设用地中,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基础设施用地、景观与绿化用地和村内交通用地各为374.48公顷、8.05公顷、1.34公顷、2.80公顷和18.55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比重分别为92.41%、1.99%、0.33%、0.69%和4.58%。
分村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详见附表3
(三)相关规划等衔接情况
1.已开展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情况:项目区内目前已开展标准农田项目19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个、已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28个,建成标准农田1482.78公顷,建成高标准农田1274.45公顷,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401.39公顷,不涉及任何其他各类土地整治项目。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编制完成的《禹越镇西港村等3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35年)》、《禹越镇杨家坝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35年)》、《禹越镇高桥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35年)》、《禹越镇夏东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35年)》、《禹越镇天皇殿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禹越镇三林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35年)》、《禹越镇钱塘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35年)》,项目区范围与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范围完全一致,共涉及永久基本农田1415.34公顷。
3.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德清县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区除木桥头村、杨家坝村以北、三林村以南部分为生态功能保障区,其余部分为农产品安全保障区,总体以农产品保障为主,应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
4.建设规划:根据《德清县禹越镇西港村村庄规划》、《德清县禹越镇木桥头村村庄规划》、《德清县禹越镇栖湖村村庄规划》、《德清县禹越镇杨家坝村村庄规划》、《德清县禹越镇夏东村村庄规划》、《德清县禹越镇高桥村村庄规划》、《德清县禹越镇天皇殿村村庄规划》、《德清县禹越镇三林村村庄规划》、《德清县禹越镇钱塘村村庄规划》及《德清县禹越镇镇域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主要集中在项目区各行政村中心集聚点内,还有位于镇区范围内的德清工业园区-禹越区块。
5.其他相关规划:根据《德清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区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四)土地利用特征及存在的问题
1.空间格局相对清晰,功能分区引导有待强化。项目区内各行政村农村居民点初现“1+X”的空间格局,其中新农村建设点均已落实大部分建设用地空间,公共基础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相对完善。但具体各功能分区整治引导方向尚未明确细化,同时也存在较多与主体定位不符用地有待引导整治退出。
2.耕地占比相对较高,农业配套设施有待完善。项目区内耕地规模相对较大,占比达46.23%,但项目区内目前设施农业用地较少,农业配套设施相对不够完善,难以有效满足今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配套需求。
3.耕地质量相对较好,生态环境整治有待加强。项目区内79%左右耕地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别以7等为主,耕地质量总体较好,基本已无耕地质量提升潜力。但项目区部分行政村内存在脏乱差的企业,农居点内,房屋破旧,周边生态环境较差,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同时项目区内也有较多河流,但与四周水脉不通,内外水系较差,生态环境质量较差,有待加以引导整治。
(五)项目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开展的必要性:经前述分析,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均与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要求不相适应;与绘制未来美丽国土一张蓝图,实现空间格局优化目标存在差距;也不符合当前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迫切需要转变当前单一特定要素、项目整治模式,逐步向田水路林村及生态环境修复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转变,实现项目区农业生产集约高效、农居生活特色传承、农村生态舒适优美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2.项目开展的可行性:一是区位条件优,项目所在西港村等9村申嘉湖杭高速、新禹线、规划杭州第二绕城高速、京杭运河等水*交通廊道从项目区内穿境而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后产业发展配套具备得天独厚条件;二是工作基础好,项目区基本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标准农田,同时各行政村近几年一直在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整治效果显著;三是公众意愿强,通过前期土地整治,极大促进了西港村等9村集体经济的壮大,部分农户搬迁至中心村内生活,且生活质量和人居环境大大提升,公众对土地整治的接受程度相对较高;保留的各自然村落人居环境较差,房屋外观较为破旧,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对外交通不便捷,与中心村完善的配套设施形成鲜明对比,村内公众整治意愿也相对较强;四是政策条件齐,项目区内70%以上土地已流转,而且不涉及现状林地,政策操作处理相对较简单;同时《德清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指标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相对齐全。
禹越镇在总结已有土地整治项目以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经验基础上,积极响应号召,适时转变思路,拟推进禹越镇西港村等9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区域面积3674.15公顷(55112亩)。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项目区总况
1.项目范围:本工程项目位于德清县禹越镇西港村等9村,项目区面积3674.15公顷(55112亩),现有农户6516户,人口27064人。其中西港村农户583户,人口2370人;木桥头村农户912户,人口3703人;栖湖村农户765户,人口3079人;杨家坝村农户638户,人口2613人;夏东村农户832户,人口3513人;高桥村农户673户,人口2900人;天皇殿村农户789户,人口3444人;三林村农户952户,人口3926人;钱塘村农户372户,人口1516人。
2.项目区位:项目所在西港村等9村地处德清县东南部平原地区,处湖州、嘉兴、杭州的交界处。 (略) 州泉镇交界,南与余杭区运河镇毗邻,西靠新安镇, (略) 镇接壤,申嘉湖杭高速、新禹线、规划杭州第二绕城高速、京杭运河从项目区内穿境而过,水*交通极为便利。
3.村庄建设情况:本工程项目内村庄建设用地总体形成“1+X”布局结构,即一个中心村或者集聚点,多个自然村保留点,同时分布一些经营性建设用地;部分村庄涉及城镇或者产业平台,如西港村、栖湖村、木桥头村等;中心村或者集聚点,内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相对比较完善,多个自然村保留点,内房屋总体比较破旧,配套设施不完善,人居环境有待提高。
4.产业发展:项目区内产业以第一产业为主,第二产业为辅。第一产业以金属、塑料、服装和丝绸绢纺为主,其中镀锌铁丝生产能力属华东地区之首,在国内外享有较好的声誉。第二产业以黑鱼、*鱼、蚕丝等养殖业为主,其中华东地区最大的黑鱼集散中心-浙 (略) 场正式投入运营后,农产品商标知名度不断提高,招商选资、技改投入对经济增长的效应逐步显现。
5.文化底蕴:禹越镇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之称,是杭嘉湖平原中心地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这 (略) 交界处的乡镇,活力四射,经济崛起,吸引了各地创业者来此寻求发展梦想,被赋予杭嘉湖平原"金三角"之美称,除了北部的永寿寺、中部的湖墩庙、南部的禹王庙等重点人文景观外,原生态的百亩漾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人称杭嘉湖平原的"金三角"上。
(二)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1.总体情况:根据西港村等9村村土地利用规划基期数据,区域土地总面积3674.15公顷,其中农业用地2413.65公顷,占65.69%;建设用地754.69公顷,占比20.54%;生态用地505.82公顷,占比13.77%。
2.生态用地:生态用地面积为505.82公顷,其中水域504.46公顷,占比99.73%,自然保留地1.36公顷,占比0.27%。
3.农业用地:以耕地面积为主,面积为1731.21顷,占农业用地比重为71.73%,耕地中水田、旱地面积分别为1701.95公顷、29.26公顷,占耕地比重各为98.31%、1.69%;其余为园地、商品林、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458.35公顷、1.90公顷、222.19公顷,占18.99%、0.08%、9.21%。
4.建设用地:以村庄建设用地为主,面积为405.2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比重为53.69%;其余城镇建设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各为72.84公顷、148.06公顷和128.58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各为9.65%、19.62%和17.40%。村庄建设用地中,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基础设施用地、景观与绿化用地和村内交通用地各为374.48公顷、8.05公顷、1.34公顷、2.80公顷和18.55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比重分别为92.41%、1.99%、0.33%、0.69%和4.58%。
分村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详见附表3
(三)相关规划等衔接情况
1.已开展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情况:项目区内目前已开展标准农田项目19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个、已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28个,建成标准农田1482.78公顷,建成高标准农田1274.45公顷,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401.39公顷,不涉及任何其他各类土地整治项目。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编制完成的《禹越镇西港村等3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35年)》、《禹越镇杨家坝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35年)》、《禹越镇高桥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35年)》、《禹越镇夏东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35年)》、《禹越镇天皇殿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禹越镇三林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35年)》、《禹越镇钱塘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35年)》,项目区范围与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范围完全一致,共涉及永久基本农田1415.34公顷。
3.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德清县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区除木桥头村、杨家坝村以北、三林村以南部分为生态功能保障区,其余部分为农产品安全保障区,总体以农产品保障为主,应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
4.建设规划:根据《德清县禹越镇西港村村庄规划》、《德清县禹越镇木桥头村村庄规划》、《德清县禹越镇栖湖村村庄规划》、《德清县禹越镇杨家坝村村庄规划》、《德清县禹越镇夏东村村庄规划》、《德清县禹越镇高桥村村庄规划》、《德清县禹越镇天皇殿村村庄规划》、《德清县禹越镇三林村村庄规划》、《德清县禹越镇钱塘村村庄规划》及《德清县禹越镇镇域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主要集中在项目区各行政村中心集聚点内,还有位于镇区范围内的德清工业园区-禹越区块。
5.其他相关规划:根据《德清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区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四)土地利用特征及存在的问题
1.空间格局相对清晰,功能分区引导有待强化。项目区内各行政村农村居民点初现“1+X”的空间格局,其中新农村建设点均已落实大部分建设用地空间,公共基础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相对完善。但具体各功能分区整治引导方向尚未明确细化,同时也存在较多与主体定位不符用地有待引导整治退出。
2.耕地占比相对较高,农业配套设施有待完善。项目区内耕地规模相对较大,占比达46.23%,但项目区内目前设施农业用地较少,农业配套设施相对不够完善,难以有效满足今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配套需求。
3.耕地质量相对较好,生态环境整治有待加强。项目区内79%左右耕地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别以7等为主,耕地质量总体较好,基本已无耕地质量提升潜力。但项目区部分行政村内存在脏乱差的企业,农居点内,房屋破旧,周边生态环境较差,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同时项目区内也有较多河流,但与四周水脉不通,内外水系较差,生态环境质量较差,有待加以引导整治。
(五)项目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开展的必要性:经前述分析,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均与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要求不相适应;与绘制未来美丽国土一张蓝图,实现空间格局优化目标存在差距;也不符合当前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迫切需要转变当前单一特定要素、项目整治模式,逐步向田水路林村及生态环境修复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转变,实现项目区农业生产集约高效、农居生活特色传承、农村生态舒适优美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2.项目开展的可行性:一是区位条件优,项目所在西港村等9村申嘉湖杭高速、新禹线、规划杭州第二绕城高速、京杭运河等水*交通廊道从项目区内穿境而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后产业发展配套具备得天独厚条件;二是工作基础好,项目区基本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标准农田,同时各行政村近几年一直在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整治效果显著;三是公众意愿强,通过前期土地整治,极大促进了西港村等9村集体经济的壮大,部分农户搬迁至中心村内生活,且生活质量和人居环境大大提升,公众对土地整治的接受程度相对较高;保留的各自然村落人居环境较差,房屋外观较为破旧,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对外交通不便捷,与中心村完善的配套设施形成鲜明对比,村内公众整治意愿也相对较强;四是政策条件齐,项目区内70%以上土地已流转,而且不涉及现状林地,政策操作处理相对较简单;同时《德清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指标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相对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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