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苏州佳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注塑件1500吨扩建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苏州佳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注塑件1500吨扩建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12-*
通讯地址:中国· (略) 吴中区越溪明溪路18号
邮 编: *
联系单位: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苏州 (略) 年产注塑件1500吨扩建项目 | (略) 吴中区横泾天鹅荡路工业坊2588号 | 苏州 (略) | 苏州 (略) | (略) 场需求和壮大经营规模, (略) 吴中区横泾物业股份合作总社位于吴中区天鹅荡路2588号5幢和16幢厂房并购置设备进行注塑件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注塑件1500吨的生产规模。 | 1、废气:本项目位于16幢厂房的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1套现有的两级活性炭设备吸附处理后,于1根现有的15m高P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位于5幢厂房的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1套新增的两级活性炭设备吸附处理后,于1根新增的15m高P2排气筒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因此,在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的情况下,项目排放废水对纳污水体京杭运河水质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水环境的现状。 3、噪声:本项目噪声经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建成投产后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一般固废委托资源回收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2023年3月21日至3月22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12-*
通讯地址:中国· (略) 吴中区越溪明溪路18号
邮 编: *
联系单位: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苏州 (略) 年产注塑件1500吨扩建项目 | (略) 吴中区横泾天鹅荡路工业坊2588号 | 苏州 (略) | 苏州 (略) | (略) 场需求和壮大经营规模, (略) 吴中区横泾物业股份合作总社位于吴中区天鹅荡路2588号5幢和16幢厂房并购置设备进行注塑件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注塑件1500吨的生产规模。 | 1、废气:本项目位于16幢厂房的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1套现有的两级活性炭设备吸附处理后,于1根现有的15m高P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位于5幢厂房的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1套新增的两级活性炭设备吸附处理后,于1根新增的15m高P2排气筒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因此,在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的情况下,项目排放废水对纳污水体京杭运河水质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水环境的现状。 3、噪声:本项目噪声经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建成投产后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一般固废委托资源回收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2023年3月21日至3月22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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