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来宾市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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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来宾市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 (略) 2022年

中央预算内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林业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核2022年科技推广站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来林报〔202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按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 (略) 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年林业技术推广站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武宣县林业局林技推广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林财发〔2022〕131号)编制的,编制依据充分,建设内容合理,设备购置概算符合要求,原则上同意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项目建设单位、内容、资金投入及来源

(一)2022年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购置森林资源管理、公众宣传教育、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野外工作等仪器、设备和装备。包括:笔记本电脑3台,台式电脑6台,无人机2台,数码照相机2台,打印机3台,扩音器1台,望远镜2台,农药残留测定仪2台,土壤测定仪2台,平板电脑2台,投影仪1台,激光测高仪1台,移动硬盘3台,彩色复印扫描打印一体机1台。

3.资金投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

(二)2022年武宣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武宣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购置森林资源管理、公众宣传教育、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野外工作等仪器、设备和装备。包括:无人机3台,笔记本电脑1台,投影仪1台,复印机1台,台式电脑8台,平板电脑1台,农药测定仪1台,移动硬盘2台,激光测高仪1台,照相机1台,打印机1台,办公桌椅若干套。

3.资金投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方向。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科技示范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科技推广工作所必需的仪器设备的购置,请你局指导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执行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整计划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

(二)加强项目监督和管理。请你局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准挪用、截留、串用专项建设资金。设备购置严格遵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不得超范围采购设备,所采购的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调度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6〕1196号)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按月报送制度,及时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报告我局规财处和推广站。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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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 (略) 2022年

中央预算内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林业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核2022年科技推广站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来林报〔202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按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 (略) 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年林业技术推广站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武宣县林业局林技推广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林财发〔2022〕131号)编制的,编制依据充分,建设内容合理,设备购置概算符合要求,原则上同意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项目建设单位、内容、资金投入及来源

(一)2022年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购置森林资源管理、公众宣传教育、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野外工作等仪器、设备和装备。包括:笔记本电脑3台,台式电脑6台,无人机2台,数码照相机2台,打印机3台,扩音器1台,望远镜2台,农药残留测定仪2台,土壤测定仪2台,平板电脑2台,投影仪1台,激光测高仪1台,移动硬盘3台,彩色复印扫描打印一体机1台。

3.资金投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

(二)2022年武宣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武宣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购置森林资源管理、公众宣传教育、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野外工作等仪器、设备和装备。包括:无人机3台,笔记本电脑1台,投影仪1台,复印机1台,台式电脑8台,平板电脑1台,农药测定仪1台,移动硬盘2台,激光测高仪1台,照相机1台,打印机1台,办公桌椅若干套。

3.资金投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方向。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科技示范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科技推广工作所必需的仪器设备的购置,请你局指导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执行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整计划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

(二)加强项目监督和管理。请你局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准挪用、截留、串用专项建设资金。设备购置严格遵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不得超范围采购设备,所采购的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调度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6〕1196号)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按月报送制度,及时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报告我局规财处和推广站。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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