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梧州市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梧州市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 (略) 2022年
中央预算内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林业局:
你局报来《关于2022年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梧林报〔2022〕1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按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20 (略) 市本级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苍梧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 (略) 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藤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万秀区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龙圩区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实施方案》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林财发〔2022〕131号)编制的,编制依据充分,建设内容合理,设备购置概算符合要求,原则上同意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项目建设单位、内容、资金投入及来源
(一)20 (略) 市本级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 (略) 林业技术推广站。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购置森林资源管理、公众宣传教育、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野外工作等仪器、设备和装备。包括:无人机2台,信息采集终端1台,数据采集终端11台,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智能办公本6本,保险柜1个,扫描仪1台。
3.资金投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
(二)2022年苍梧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苍梧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购置森林资源管理、公众宣传教育、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野外工作等仪器、设备和装备。包括:无人机2台,台式电脑8台,复印机1台,打印机2台,数码照相机1台,平板数据收集器2套,笔记本电脑1台,扫描仪1台,森林罗盘仪1台,碎纸机1台。
3.资金投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
(三)20 (略) 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 (略) 林业技术推广站。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购置公众宣传教育、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野外工作等仪器、设备和装备。包括:手持北斗智能终端平板电脑3台,无人机2台,无人机电池7块,打印机1台,笔记本电脑1台,台式电脑6台,空调1台,智能笔记本1台,办公桌椅、文件柜等若干套。
3.资金投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
(四)2022年藤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藤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购置公众宣传教育、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野外工作等仪器、设备和装备。包括:台式电脑9台,笔记本电脑2台,平板电脑6台,林调通4台,无人机2台,无人机遥控器屏幕1台,打印机7台,空调3台,户外音响1套,交换机5台,路由器、鼠标、电脑包、排插、数码线材、线盒线槽等若干。
3.资金投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
(五)2022年万秀区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万秀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购置公众宣传教育、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野外工作等仪器、设备和装备。包括:台式电脑(含电脑操作系统、办公软件)7台,黑白激光打印机7台,彩色激光打印机3台,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3台,黑白多功能数码复印机2台,彩色多功能数码复印机1台,相机1台,无人机3台,空调1台。
3.资金投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
(六)2022年龙圩区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龙圩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购置公众宣传教育、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野外工作等仪器、设备和装备。包括:台式电脑(含电脑操作系统)6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3台,无人机3台,智能交互教学平板1台。
3.资金投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方向。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科技示范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科技推广工作所必需的仪器设备的购置,请你局指导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执行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整计划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
(二)加强项目监督和管理。请你局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准挪用、截留、串用专项建设资金。设备购置严格遵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不得超范围采购设备,所采购的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调度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6〕1196号)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按月报送制度,及时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报告我局规财处和推广站。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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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 (略) 2022年
中央预算内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林业局:
你局报来《关于2022年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梧林报〔2022〕1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按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20 (略) 市本级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苍梧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 (略) 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藤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万秀区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龙圩区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实施方案》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林财发〔2022〕131号)编制的,编制依据充分,建设内容合理,设备购置概算符合要求,原则上同意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项目建设单位、内容、资金投入及来源
(一)20 (略) 市本级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 (略) 林业技术推广站。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购置森林资源管理、公众宣传教育、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野外工作等仪器、设备和装备。包括:无人机2台,信息采集终端1台,数据采集终端11台,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智能办公本6本,保险柜1个,扫描仪1台。
3.资金投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
(二)2022年苍梧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苍梧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购置森林资源管理、公众宣传教育、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野外工作等仪器、设备和装备。包括:无人机2台,台式电脑8台,复印机1台,打印机2台,数码照相机1台,平板数据收集器2套,笔记本电脑1台,扫描仪1台,森林罗盘仪1台,碎纸机1台。
3.资金投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
(三)20 (略) 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 (略) 林业技术推广站。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购置公众宣传教育、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野外工作等仪器、设备和装备。包括:手持北斗智能终端平板电脑3台,无人机2台,无人机电池7块,打印机1台,笔记本电脑1台,台式电脑6台,空调1台,智能笔记本1台,办公桌椅、文件柜等若干套。
3.资金投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
(四)2022年藤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藤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购置公众宣传教育、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野外工作等仪器、设备和装备。包括:台式电脑9台,笔记本电脑2台,平板电脑6台,林调通4台,无人机2台,无人机遥控器屏幕1台,打印机7台,空调3台,户外音响1套,交换机5台,路由器、鼠标、电脑包、排插、数码线材、线盒线槽等若干。
3.资金投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
(五)2022年万秀区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万秀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购置公众宣传教育、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野外工作等仪器、设备和装备。包括:台式电脑(含电脑操作系统、办公软件)7台,黑白激光打印机7台,彩色激光打印机3台,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3台,黑白多功能数码复印机2台,彩色多功能数码复印机1台,相机1台,无人机3台,空调1台。
3.资金投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
(六)2022年龙圩区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龙圩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购置公众宣传教育、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野外工作等仪器、设备和装备。包括:台式电脑(含电脑操作系统)6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3台,无人机3台,智能交互教学平板1台。
3.资金投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方向。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科技示范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科技推广工作所必需的仪器设备的购置,请你局指导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执行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整计划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
(二)加强项目监督和管理。请你局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准挪用、截留、串用专项建设资金。设备购置严格遵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不得超范围采购设备,所采购的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调度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6〕1196号)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按月报送制度,及时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报告我局规财处和推广站。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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