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开发区小蕉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环评)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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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三元开发区小蕉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环评)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三元开发区小蕉污水处理厂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三元开发区小蕉污水处理厂

建设单位: (略) 瑞云 (略)

建设地点:小蕉工业园东南角、蕉溪东岸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720m2,总处理规模为60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量2000t,二期规模为日处理污水量4000t,接纳废水类型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出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18-2002)一级A标准。

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毕并投入运营,由于取消了中水回用单元,导致尾水排放量增大,与原环评不符,根据主管部门意见,建设单位将一、二期工程合并,重新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环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瑞云 (略)

通讯地址: (略) 梅列区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小微企业创业园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建设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湖潮乡电商城双创孵化基地(湖潮乡星湖社区电商生态城24栋1楼0113号)

联系人:小王

联系电话:0591-*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 (略) 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略) 瑞云 (略)

2023年3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三元开发区小蕉污水处理厂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三元开发区小蕉污水处理厂

建设单位: (略) 瑞云 (略)

建设地点:小蕉工业园东南角、蕉溪东岸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720m2,总处理规模为60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量2000t,二期规模为日处理污水量4000t,接纳废水类型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出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18-2002)一级A标准。

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毕并投入运营,由于取消了中水回用单元,导致尾水排放量增大,与原环评不符,根据主管部门意见,建设单位将一、二期工程合并,重新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环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瑞云 (略)

通讯地址: (略) 梅列区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小微企业创业园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建设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湖潮乡电商城双创孵化基地(湖潮乡星湖社区电商生态城24栋1楼0113号)

联系人:小王

联系电话:0591-*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 (略) 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略) 瑞云 (略)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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