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鑫和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年出栏2万头现代标准化养猪场项目拟批准公示
九江鑫和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年出栏2万头现代标准化养猪场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生猪年出栏2万头现代标准化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545室
项目名称 | (略) 生猪年出栏2万头现代标准化养猪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都昌县苏山乡龙泉村(E 116°2′24″至116°36′;N 28°50′至29°38′)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建成后全厂可达年出栏2万头优质商品猪的生产规模。 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个部分。主体工程包括新建配怀舍、分娩舍、保育舍、育肥舍、后备舍各一栋;辅助工程包括新建消毒间、办公楼、宿舍、淋浴室、食堂、配电房、柴油发电机、药品仓库、物资及饲料仓库各一栋;公用工程包括新建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00m3/d,处理工艺:格栅+固液分离+酸化调节池+厌氧发酵系统+泥水分离系统+一级A/O池+中沉池+二级A/O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消毒池)、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400m2)、病死猪暂存间(面积15m2)、危废暂存间(面积5m2)、初期雨水沉淀池(容积400m3)、废水暂存池(3座,每座容积2000m3)、事故应急池(容积400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沼气锅炉废气,经干法脱硫处理后,通过8m高的排气筒(1#)排放。处理后的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猪舍散发、废水处理过程中未收集处理以及猪粪堆场产生的NH3、H2S、臭气浓度等恶臭气体。主要削减措施有:合理设计通风系统和养殖房舍、强化猪舍消毒措施、选用益生菌配方饲料、及时清运粪污、投加或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场区运输道路全硬化、及时清扫、无积灰扬尘、定期洒水抑尘,加强厂区绿化。确保项目无组织挥发性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养猪废水、员工生活污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等,养猪废水、生活污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0m3/d,处理工艺:格栅+固液分离+酸化调节池+厌氧发酵系统+泥水分离系统+一级A/O池+中沉池+二级A/O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消毒池)处理后满足《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较严要求后作为农肥灌溉。 (三)噪声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发电机、空压机、包装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猪舍风机、饲料加工设备等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采取加设减振垫并安装在密闭场房内隔声处理等;在场区周围及场内加强绿化,充分利用建筑的边角空隙土地及不规则土地进行绿化;在平面布置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可能将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集中管理、远离办公生活区,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沼渣、病死猪和母猪分娩废物、废脱硫剂、防疫和消毒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 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病死猪和母猪分娩废物置于病死猪暂存间,交由修水县朗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猪粪、沼渣运至粪污处理区堆肥生产有机肥;废脱硫剂交由原企业回收;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各类固废在厂内暂存措施应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实施,对危险废物外运采取防渗透、防泄漏、防中途流失措施,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二次污染。 (五)地下水防治措施 做好防渗漏措施,即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污水管道、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厂区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入渗地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为猪舍、有机肥发酵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病死猪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场内取水井等区域,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K≤1×10-7cm/s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办公楼、综合用房、门卫、生活垃圾桶所在地面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厂区上述外其他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制订专门的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应与其它应急预案相协调。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地下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结合周边民井,建立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网络;排污管道尽量做到“可视化”,一旦排污管道出现泄漏可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可降低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的概率。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对猪舍及环保设施等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主要存在的风险为*烷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引发的风险;废水处理池破裂或管网破损导致废水泄漏,对地表水、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猪养殖过程中发生的畜禽重大传染病等。 在猪舍等生产场地四周设计雨水沟,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沼气池严格按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制订严格的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实施定期安全操作的强化教育;对生产装置以及可能发生泄漏的部位定期检修,消除事故隐患;配备防火、防爆、防泄漏措施;猪舍定期喷洒抑臭菌剂,在出现异常时加大喷洒频次,定期消毒;生产区门口设置消毒池和消毒室,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进入时更换工作服及鞋帽,经消毒室消毒后方可进入;严格按照畜禽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接种;建立自下而上的检测制度,分片包干、层层把关,把疫病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配备相应的防疫人员和充足的药品,防患于未然。制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八)设置防护距离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相关要求,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项目用地可以满足防护距离的要求。 |
公众参与 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生猪年出栏2万头现代标准化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545室
项目名称 | (略) 生猪年出栏2万头现代标准化养猪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都昌县苏山乡龙泉村(E 116°2′24″至116°36′;N 28°50′至29°38′)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建成后全厂可达年出栏2万头优质商品猪的生产规模。 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个部分。主体工程包括新建配怀舍、分娩舍、保育舍、育肥舍、后备舍各一栋;辅助工程包括新建消毒间、办公楼、宿舍、淋浴室、食堂、配电房、柴油发电机、药品仓库、物资及饲料仓库各一栋;公用工程包括新建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00m3/d,处理工艺:格栅+固液分离+酸化调节池+厌氧发酵系统+泥水分离系统+一级A/O池+中沉池+二级A/O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消毒池)、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400m2)、病死猪暂存间(面积15m2)、危废暂存间(面积5m2)、初期雨水沉淀池(容积400m3)、废水暂存池(3座,每座容积2000m3)、事故应急池(容积400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沼气锅炉废气,经干法脱硫处理后,通过8m高的排气筒(1#)排放。处理后的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猪舍散发、废水处理过程中未收集处理以及猪粪堆场产生的NH3、H2S、臭气浓度等恶臭气体。主要削减措施有:合理设计通风系统和养殖房舍、强化猪舍消毒措施、选用益生菌配方饲料、及时清运粪污、投加或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场区运输道路全硬化、及时清扫、无积灰扬尘、定期洒水抑尘,加强厂区绿化。确保项目无组织挥发性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养猪废水、员工生活污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等,养猪废水、生活污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0m3/d,处理工艺:格栅+固液分离+酸化调节池+厌氧发酵系统+泥水分离系统+一级A/O池+中沉池+二级A/O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消毒池)处理后满足《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较严要求后作为农肥灌溉。 (三)噪声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发电机、空压机、包装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猪舍风机、饲料加工设备等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采取加设减振垫并安装在密闭场房内隔声处理等;在场区周围及场内加强绿化,充分利用建筑的边角空隙土地及不规则土地进行绿化;在平面布置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可能将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集中管理、远离办公生活区,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沼渣、病死猪和母猪分娩废物、废脱硫剂、防疫和消毒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 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病死猪和母猪分娩废物置于病死猪暂存间,交由修水县朗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猪粪、沼渣运至粪污处理区堆肥生产有机肥;废脱硫剂交由原企业回收;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各类固废在厂内暂存措施应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实施,对危险废物外运采取防渗透、防泄漏、防中途流失措施,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二次污染。 (五)地下水防治措施 做好防渗漏措施,即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污水管道、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厂区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入渗地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为猪舍、有机肥发酵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病死猪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场内取水井等区域,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K≤1×10-7cm/s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办公楼、综合用房、门卫、生活垃圾桶所在地面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厂区上述外其他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制订专门的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应与其它应急预案相协调。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地下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结合周边民井,建立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网络;排污管道尽量做到“可视化”,一旦排污管道出现泄漏可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可降低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的概率。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对猪舍及环保设施等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主要存在的风险为*烷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引发的风险;废水处理池破裂或管网破损导致废水泄漏,对地表水、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猪养殖过程中发生的畜禽重大传染病等。 在猪舍等生产场地四周设计雨水沟,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沼气池严格按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制订严格的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实施定期安全操作的强化教育;对生产装置以及可能发生泄漏的部位定期检修,消除事故隐患;配备防火、防爆、防泄漏措施;猪舍定期喷洒抑臭菌剂,在出现异常时加大喷洒频次,定期消毒;生产区门口设置消毒池和消毒室,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进入时更换工作服及鞋帽,经消毒室消毒后方可进入;严格按照畜禽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接种;建立自下而上的检测制度,分片包干、层层把关,把疫病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配备相应的防疫人员和充足的药品,防患于未然。制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八)设置防护距离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相关要求,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项目用地可以满足防护距离的要求。 |
公众参与 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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