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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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 (略) 光伏发电设备基础制造项目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

宁夏 (略)

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38°43′54.168″,东经106°17′21.581″。本项目位于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占地面积 66666.92m2,项目 建设完成后,年产φ300-400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180 万米。本项目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组成。项目总投资6772.24万元。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砂石装卸粉尘等无组织废气及筒仓粉尘等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设置全封闭式砂石料仓,砂石均在全封闭式砂石料仓内卸料及储存,且都产生于全封闭式砂石料仓内部。密闭式厂房粉尘控制效率为99%,则砂石装卸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 0.1154t/a。本项目拟采用降低卡车卸料高度、配置喷雾式抑尘装置等措施除尘。本项目在钢筋加工区内设置一台移动焊烟净化器,当进行手工补焊时,开启移动焊烟净化器,进行焊烟净化处理后,焊接烟尘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通过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以及加强焊接区通风,其无组织排放的少量焊接烟尘对环境影响不大。厨房油烟采用高效静电油烟机处理后,经专用排气筒送至房顶后排放。项目设基准灶头5个,风机总风量按5000m3 /h计,炉头平均每天使用6h(提供3餐),油烟废气通过灶头上方的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率按75%算,经专用排气筒送至房顶后排放,预计排放浓度0.84mg/m3,排放量0.0075t/a。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中的中型标准。本项目水泥用量为 51630t/a,则粉尘产生量为9.8097t/a,则每个水泥筒仓粉尘产生量为2.4525t/a。项目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单个风机风量为 1000m3 /h,故经过计算可知每个水泥筒仓粉尘排放量为 0.0073t/a,水泥筒仓粉尘排放速率为0.0049kg/h,粉尘排放浓度为4.9mg/m3,每个筒仓粉尘有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2 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搅拌机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加料和搅拌初期,由于原料尚未拌湿,会产生一定的粉尘,搅拌机主机安装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经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锅炉燃烧方式采用100%预混燃烧,通过快速降低火焰温度以及配置低氮燃烧器等措施减少NOx排放,最终锅炉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计算,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氮氧化物满足《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规发〔2020〕4号)中“在**日后新建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必须低于30mg/m3”的要求。

3.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为“集水池+初沉池+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水解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Fenton(芬顿)氧化池+消毒池+活性砂过滤+中间水池+二级活性炭吸附+消毒池”,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经人工湿地排入三二支沟,最终汇入黄河。接管水质要求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 级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混凝土搅拌站、泵机、管桩离心机、钢筋骨架滚焊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金属屑和废边角料、焊接收集尘、混凝土渣、不合格品、焊渣、收集尘、沉淀池底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员工生活垃圾约为18t/a,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金属屑和废边角料、焊渣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焊接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混凝土渣、不合格品收集回用搅拌机作为原料,不合格品进行简单破碎后(人工锤破),做生产原料使用;收集尘收集下来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可作为生产原料使用;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内储存;废机油、废含油抹布集中暂存至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本项目新建1间5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储存废机油和废含油抹布。危废暂存间地面 和墙裙(不低于1.0米高)硬化防渗处理,铺 设2.0mm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10cm/s,以确保地下水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 (略) 光伏发电设备基础制造项目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

宁夏 (略)

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38°43′54.168″,东经106°17′21.581″。本项目位于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占地面积 66666.92m2,项目 建设完成后,年产φ300-400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180 万米。本项目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组成。项目总投资6772.24万元。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砂石装卸粉尘等无组织废气及筒仓粉尘等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设置全封闭式砂石料仓,砂石均在全封闭式砂石料仓内卸料及储存,且都产生于全封闭式砂石料仓内部。密闭式厂房粉尘控制效率为99%,则砂石装卸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 0.1154t/a。本项目拟采用降低卡车卸料高度、配置喷雾式抑尘装置等措施除尘。本项目在钢筋加工区内设置一台移动焊烟净化器,当进行手工补焊时,开启移动焊烟净化器,进行焊烟净化处理后,焊接烟尘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通过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以及加强焊接区通风,其无组织排放的少量焊接烟尘对环境影响不大。厨房油烟采用高效静电油烟机处理后,经专用排气筒送至房顶后排放。项目设基准灶头5个,风机总风量按5000m3 /h计,炉头平均每天使用6h(提供3餐),油烟废气通过灶头上方的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率按75%算,经专用排气筒送至房顶后排放,预计排放浓度0.84mg/m3,排放量0.0075t/a。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中的中型标准。本项目水泥用量为 51630t/a,则粉尘产生量为9.8097t/a,则每个水泥筒仓粉尘产生量为2.4525t/a。项目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单个风机风量为 1000m3 /h,故经过计算可知每个水泥筒仓粉尘排放量为 0.0073t/a,水泥筒仓粉尘排放速率为0.0049kg/h,粉尘排放浓度为4.9mg/m3,每个筒仓粉尘有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2 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搅拌机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加料和搅拌初期,由于原料尚未拌湿,会产生一定的粉尘,搅拌机主机安装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经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锅炉燃烧方式采用100%预混燃烧,通过快速降低火焰温度以及配置低氮燃烧器等措施减少NOx排放,最终锅炉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计算,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氮氧化物满足《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规发〔2020〕4号)中“在**日后新建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必须低于30mg/m3”的要求。

3.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为“集水池+初沉池+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水解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Fenton(芬顿)氧化池+消毒池+活性砂过滤+中间水池+二级活性炭吸附+消毒池”,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经人工湿地排入三二支沟,最终汇入黄河。接管水质要求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 级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混凝土搅拌站、泵机、管桩离心机、钢筋骨架滚焊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金属屑和废边角料、焊接收集尘、混凝土渣、不合格品、焊渣、收集尘、沉淀池底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员工生活垃圾约为18t/a,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金属屑和废边角料、焊渣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焊接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混凝土渣、不合格品收集回用搅拌机作为原料,不合格品进行简单破碎后(人工锤破),做生产原料使用;收集尘收集下来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可作为生产原料使用;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内储存;废机油、废含油抹布集中暂存至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本项目新建1间5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储存废机油和废含油抹布。危废暂存间地面 和墙裙(不低于1.0米高)硬化防渗处理,铺 设2.0mm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10cm/s,以确保地下水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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