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章水镇红色旅游综合体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章水镇红色旅游综合体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
(略) 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批准章水镇红色旅游综合体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海章政〔2023〕6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章水镇红色旅游综合体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206-*-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海曙区章水镇李家坑村。
四、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8100㎡,总建筑面积3596.68㎡,建设改造沿溪廊桥、停车场、绿化等基础设施。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690.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80.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2.25万元,预备费107.49万元。资金来源:由市区财政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计划于2023年4月开工,2024年3月底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8日
(略) 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批准章水镇红色旅游综合体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海章政〔2023〕6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章水镇红色旅游综合体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206-*-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海曙区章水镇李家坑村。
四、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8100㎡,总建筑面积3596.68㎡,建设改造沿溪廊桥、停车场、绿化等基础设施。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690.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80.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2.25万元,预备费107.49万元。资金来源:由市区财政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计划于2023年4月开工,2024年3月底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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