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章水镇杖锡片引调水并网工程I期立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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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章水镇杖锡片引调水并网工程I期立项的复函

(略) 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批复章水镇杖锡片引调水并网工程I期立项的函》(海章政〔2023〕3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章水镇杖锡片引调水并网工程I期。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章水镇杖锡片引调水并网工程I期

二、项目统一编码:2211-*-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海曙区章水镇杖锡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榧树潭水库浮筒+潜水泵取水构筑物1座,改造3座提升泵站,改造水厂1座550m2(500T清水池1座,管理房1座),改造100T清水池1座,改造100T应急水池6座,铺设引水管道长6700m,铺设应急水源管道7390m,杖锡片三个自然村村内管网改造,并配套外接电源及集中自动化控制系统各1套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77.21万元,其中工程部分为1749.40万元,专项部分为27.81万元。资金来源:由市区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计划于2023年3月开工,2023年9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8日

(略) 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批复章水镇杖锡片引调水并网工程I期立项的函》(海章政〔2023〕3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章水镇杖锡片引调水并网工程I期。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章水镇杖锡片引调水并网工程I期

二、项目统一编码:2211-*-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海曙区章水镇杖锡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榧树潭水库浮筒+潜水泵取水构筑物1座,改造3座提升泵站,改造水厂1座550m2(500T清水池1座,管理房1座),改造100T清水池1座,改造100T应急水池6座,铺设引水管道长6700m,铺设应急水源管道7390m,杖锡片三个自然村村内管网改造,并配套外接电源及集中自动化控制系统各1套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77.21万元,其中工程部分为1749.40万元,专项部分为27.81万元。资金来源:由市区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计划于2023年3月开工,2023年9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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