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GKshbj-2023-0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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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3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GKshbj-2023-000240

索引号: GKshbj-202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31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生态 (略)
关键词:2023 31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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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3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梵嘉艾 (略) 硅橡胶制品生产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电话:0838-*地址: (略) 方亭街道办蓥华山南路6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工程审批服务区17号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梵嘉艾 (略) 硅橡胶制品生产

什邡经济开发区(北区)海淀路6号

四川梵嘉艾 (略)

四川锦上 (略)

项目租用四川雷 (略) (略) 经开区(北区)海淀路6号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已建厂房,配置安装混炼机、切条机、硫化机等设备,进行密封圈、按键、保护套、美容灸具等硅胶制品的生产,形成年产硅胶制品34.23t的生产能力。

一、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项目已建成但暂未投产,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和调试,无施工期遗留的环境问题,对施工期不再进行分析。

二、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混炼、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一并送入过滤棉+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运营期混炼挤压过程中会产生热量,将自来水注入混炼机设备冷却管道中间接水冷,冷却水不与产品直接接触,冷却水对水质要求不高,该水可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项目内不设洗手盆。因此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废水。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 (略) 灵江污水处理厂,由灵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表1排放浓度限值后排放至石亭江。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混炼机、硫化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在65~75dB(A)。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各种生产设备的噪声得到有效的减小,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薄膜、不合格品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手套、废过滤棉、废油桶。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薄膜、不合格品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手套、废过滤棉、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略)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川投资备【2112-*-04-01-*】FGQB-0498号,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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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生态 (略)
关键词:2023 31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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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3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梵嘉艾 (略) 硅橡胶制品生产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电话:0838-*地址: (略) 方亭街道办蓥华山南路6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工程审批服务区17号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梵嘉艾 (略) 硅橡胶制品生产

什邡经济开发区(北区)海淀路6号

四川梵嘉艾 (略)

四川锦上 (略)

项目租用四川雷 (略) (略) 经开区(北区)海淀路6号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已建厂房,配置安装混炼机、切条机、硫化机等设备,进行密封圈、按键、保护套、美容灸具等硅胶制品的生产,形成年产硅胶制品34.23t的生产能力。

一、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项目已建成但暂未投产,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和调试,无施工期遗留的环境问题,对施工期不再进行分析。

二、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混炼、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一并送入过滤棉+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运营期混炼挤压过程中会产生热量,将自来水注入混炼机设备冷却管道中间接水冷,冷却水不与产品直接接触,冷却水对水质要求不高,该水可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项目内不设洗手盆。因此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废水。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 (略) 灵江污水处理厂,由灵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表1排放浓度限值后排放至石亭江。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混炼机、硫化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在65~75dB(A)。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各种生产设备的噪声得到有效的减小,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薄膜、不合格品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手套、废过滤棉、废油桶。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薄膜、不合格品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手套、废过滤棉、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略)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川投资备【2112-*-04-01-*】FGQB-0498号,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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