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广告审查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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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广告审查结果的公示

公告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 (略) 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1〕47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运政办发〔2022〕40号)和《 (略)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文件要求,“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及兼营、变更业务范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出版物批发企业设立初审”、“新闻记者证初审”3个行政许可事项划 (略) 委宣传部实施。自2023年3月14日起,我局不再受理上述3项业务, (略) 委宣传部办理相关业务。(地址: (略) 盐湖区河东街248号;联系人:范勇;联系电话:0359-*)。

2023年3月14日前我局已正式受理的业务,仍由我局办结。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公告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 (略) 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1〕47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运政办发〔2022〕40号)和《 (略)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文件要求,“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及兼营、变更业务范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出版物批发企业设立初审”、“新闻记者证初审”3个行政许可事项划 (略) 委宣传部实施。自2023年3月14日起,我局不再受理上述3项业务, (略) 委宣传部办理相关业务。(地址: (略) 盐湖区河东街248号;联系人:范勇;联系电话:0359-*)。

2023年3月14日前我局已正式受理的业务,仍由我局办结。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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